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40090100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制定地方性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县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初审。按照规定审查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配合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5.完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铸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元江县实际,牵头起草了《元江县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一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截至12月31日,元江县环境空气优良率98.90%,未出现重污染天气。做好春节烟花燃放倡议;严查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联合多部门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检查,油烟净化器安装率达94.00%,下发整改通知2家次;开展秸秆焚烧巡查并发现处置城周边共132起秸秆焚烧;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系统内填报登记了54张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深化联防联控,完成元江县城各类声功能区噪声监测点监测4期,分析区域声环境和道路交通声环境的污染现状和变化趋势,强化预警能力和污染情况应对。二是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2023年元江县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00%;县城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00%,元江县1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综合治理工程已入储备库。加强“党建+河长制”建设,着力解决河库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全面摸排元江干流岸线,已掌握入河排污口数量59个,为下一步规范化建设奠定基础。规范医疗废水治理,验收销号2家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问题。完成“牛蛙养殖场污水排入元江”投诉问题的整改,切实解决了一批畜禽养殖废水污染的问题。三是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认真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目前元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57.14%,已达到考核目标。全面推进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云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内注册企业共122家,尾矿库环境监管系统内登记共5个。核查并指导4家企业完成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年内3个涉重金属尾矿库完成整改通过市级、省级验收。持续提高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堆存的监督管理。 2.优化环境执法与审批服务。一是执法能力再提升。年内共派出14人次参与到省市联合执法检查,执法大练兵荣获团体二等奖。共派员参加省市级案卷评查3人次,提高案件送审质量。加强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共报送3例,以案释法发挥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作用。二是执法工作见成效。按照网络化环境监管要求及“双随机”抽查制度做好年内环境现场监察工作,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案件7件。共受理环境污染举报投诉件9件,办结率100.00%,且不存在重复投诉的情形。联合其他部门开展了2023年安全生产和严防旱季水质下滑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发现环境风险隐患和问题68个并提出整治措施;未发现危险废物及涉重金属堆场环境隐患问题;充分利用数字化监管手段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年内立案查处了“在线监控数据超标”的违法行为1起。强化涉源单位辐射安全管理,2023年县内3枚放射源被省级单位收贮。截至目前,元江县内共有26家企事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评估和备案,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三是审批服务再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严把项目准入。年内完成了元江县首个“打捆环评”项目审批,简化办理流程,减轻企业负担。共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项目28个,我县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的251家(其中2023年新增排污登记企业16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44家。督促企业做好情况上报和延续换证工作,对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共7家。 3.持续强化生态保护和宣传工作。开展户外环保宣传活动9次,开展“法律进企业”宣讲活动2次,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开展元江县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调查,加快文明城市建设进程。完成《元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并印发实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4.统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23年制定了《元江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元江县的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验收10个,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纳入2023年度元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细则,并开展此项考核。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与生态保护股、污染防治和生态监测股、法规宣教和核辐射管理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编制与实有数不一致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9月上划市级管理后只核定车辆编制数1辆,另外2辆为生态环境监测站采样必须保障车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因此,2023年部门决算表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因此,2023年度决算表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869,852.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19,852.19元,占总收入的96.3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6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91,357.18元,下降5.39%,主要原因是县级拨入的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8,642.82元,增长5.0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10,000.00元,下降73.96%,主要原因是县级拨入的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869,852.19元。其中:基本支出6,430,646.19元,占总支出的93.61%;项目支出439,206.00元,占总支出的6.3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1,357.18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92,048.95元,增长12.0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983,406.13元,下降69.13%,主要原因是县级拨入的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30,646.1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71,939.73元,占基本支出的88.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758,706.46元,占基本支出的11.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9,20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执法办案补助经费76,354.00元,用于执法办案成本性支出;元江县环境监测运行经费100,000.00元,用于监测设备购置、计量器具检校费等支出;遗嘱生活补助经费12,852.00元,用于遗属困难生活补助支出;元江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启动工作经费100,000.00元,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费支出;元江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项目经费150,000.00元,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19,852.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6%。与上年相比增加318,642.82元,增长5.0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2023年选调生租房补贴支出1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3,81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190,44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0,524.80元、遗属困难生活补助支出12,85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8,006.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9,946.2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8,590.1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5,900.1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570.0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962,51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030,690.36元、公用经费支出755,466.46元、项目经费支出176,354.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5,5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49,503.00元、购房补贴支出26,015.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7,764.00元,决算为86,220.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996.00元,决算为61,630.4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48%,完成年初预算的78.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768.00元,决算为24,59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52%,完成年初预算的85.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5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7,764.00元,支出决算为86,220.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996.00元,决算为61,630.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768.00元,决算为24,5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按标准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588.49元,增长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757.51元,下降9.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346.00元,增长85.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安排的帮扶检查指导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环保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29,346.00元、维修费10,200.00.00元、过路过桥费12,011.00元、保险费9,233.49元、洗车费840.00元。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安排的环保督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8,706.46元,比上年增加228,569.91元,增长43.1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5,403.00元、印刷费13,000.00元、水费1,720.00元、电费11,362.22元、邮电费10,443.59元、差旅费89,993.80元、培训费7,000.00元、公务接待费24,590.00元、专用材料费3,000.00元、委托业务费159,000.00元、工会经费63,081.36元、福利费40,53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080.49元、其他交通费用174,25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24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资产总额1,990,320.64元,其中,流动资产654,737.86元,固定资产1,306,672.9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8,909.8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9,081.2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4,691.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6项,账面原值1,074,13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400901111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决算公开表2024092010163441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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