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元江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4-07 11:04:28 点击率: 0 【打印】 【关闭】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元江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719

(此件公开发布)


元江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元江县成功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规定,示范区实行动态管理和复审制度,每满5年接受复审。按时间节点,2024年我县将迎接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慢病便函〔2020132号)、《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加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结合国家卫生县城、健康县城、文明城市创建,探索适合我县慢性病防控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

、工作内容

(一)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创建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超市、餐饮(食堂、餐厅、酒店),建设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在村(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提供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检测,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开展15分钟社区健身圈建设,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体育场地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向群众开放,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健身和竞赛活动,建立工间操制度,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确保在校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开展烟草控制,落实禁止烟草广告相关要求,全面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降低人群吸烟率。

(二)整合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疾控部门、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县疾控中心设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二级以上医院有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门,配备专职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加强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好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三)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全民健康教育,开展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世界脑卒中日、世界无烟日、世界骨密度疏松日等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村(社区)开设健康教育活动室、健康宣传栏等宣传阵地,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与技能,鼓励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小组活动,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提高群众对重点慢性病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开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的健康教育课。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定期开展政府支持、多部门组织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四)加强慢性病全程管理。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签约对象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及控制率。将骨密度监测纳入常规体检项目,逐年提高50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在儿童等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为符合适应症的适龄儿童提供窝沟封闭服务,有效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积极探索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各乡镇卫生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五)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评估。规范开展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随访登记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利用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定期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定期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

、实施步骤

(一)召开会议。组织召开元江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复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联络员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复审工作,20246月底以前完成。

(二)材料收集申报。各成员单位依据《元江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指标体系及责任分解》收集整理本单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创建工作材料(电子版),于2024730日以前上报县创慢办。县创慢办组织开展对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督导、综合评估,进一步查缺补漏,巩固完善创建长效机制,并形成全县创建工作报告,确保730前上报复审申报材料。

(三)线上评审。831日前完成县级申报、市级推荐,复审申报材料(电子版)报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受省级专家线上评审,评审分数达到240分准备接受省级现场复核,线上评审分数未达到240分,继续整改申报。

(四)现场复核验收(202491—1231日)。按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评价方案各项指标要求,再次进行资料整理汇总,做好检查前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级评估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力争一次性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验收。

(五)巩固阶段(长期坚持)。巩固创建成果,推广先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模式,建立健全全民健康长效管理机制,争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促进全县人民身体健康指标显著提升,幸福指数全面提高。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成立本部门慢性病综合防控领导小组,将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计划,融入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健身竞赛活动、健康体检、工间操活动,积极创建无烟单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落实经费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完善相关政策支持创建工作,加大对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积极发挥群团及各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在社区中建立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组织,并在师资培训、宣传材料、劳务成本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加强督导考核,落实各项措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检查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规范资料收集整理,规范上报。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定专门联络人员,认真抓好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资料规范收集和整理,及时向县创慢办报送相关资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元江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元政办通〔201834)同时废止。

 

附件:1.元江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复审工作专班

2.元江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复审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1.元江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复审)工作专班.doc

2.元江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复审)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xlsx


文字解读:《元江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复审)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