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122200000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元江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元江县纪律检查机关;元江县监察委员会由元江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元江县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元江县委和市纪委市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理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负责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县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统一管理和保障县委巡察办人事、财务、行政后勤等事务。 11.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 我部门共设置11个派驻(出)机构,包括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市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我部门共设置1个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5个巡察组,1个巡察信息中心,由县纪委负责管理。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定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查处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问题,及时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决防治“七个有之”问题,确保全县上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强化纪委协助职责、监督专责,增强管党治党合力。发挥以案促改促治促建作用,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完善落实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责报告等制度。完善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抓手,做实述责述廉、监督谈话等工作,推进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专项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做到精准规范、实事求是,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持续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台账管理、动态跟踪、定期通报、责任追究等措施制度,打造监督工作闭环。探索巡察整改清单督办机制,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推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调度常态化长效化。健全完善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整改情况定期报告机制,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细落实整改监督责任。突出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小见严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以“全周期管理”方式打好反腐败斗争总体战。坚决惩治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防止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纵深推进清廉元江建设,围绕“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总体目标,优化调整清廉建设行动,持续放大清廉之治。巩固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的指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把对“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严格落实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94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9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585,964.9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585,964.9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35,741.81元,下降5.00%,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调整和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的调整,导致整体收入下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442,612.4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减少818,389.79元,卫生健康减少571,900.42元,住房保障减少188,064.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585,964.94元,其中:本年收入21,585,964.94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585,964.9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35,741.81元,下降5.00%,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调整和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的调整,导致整体收入下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442,612.4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减少818,389.79元,卫生健康减少571,900.42元,住房保障减少188,064.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585,964.9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1,585,964.94元,其中:基本支出20,276,448.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33,905.81元,下降5.3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整和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的调整,导致整体支出下降;项目支出1,311,3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84.00元,下降0.14%,主要原因分析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标准的调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1101行政运行14,548,920.95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于单位2025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单位正常工作运转。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00,000.00元,主要用于各类项目支出; 2011150事业运行463,522.47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非税成本的各项支出;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2,2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77,918.4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死亡抚恤9,516.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42,585.87元,主要用于行政医疗;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7,834.30元,主要用于事业医疗; 2101199其他行政单位医疗91,970.95元,主要用于行政医疗; 2210201住房公积金1,511,496.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309,516.00元,其中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经费500,000.00元,留置工作经费150,000.00元,“清廉云南”建设元江实践工作经费350,000.00元,巡察业务工作经费300,000.00元,遗属生活补助经费9,516.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3,999.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999.65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4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4,000.00元,较上年增加29,000.00元,增长16.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3次,共计接待36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4,000.00元,较上年增加29,000.00元,增长2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000.00元,较上年增加29,000.00元,增长2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与上年对比增加29,000.00元,增长20.00%,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增加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遗属生活补助经费9,516.00元。绩效目标是对符合条件的1人发放遗属生活补助,每人每月793.00元,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提高遗属幸福感、安全感,降低上访率。通过资金补助,给遗属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降低他们面临的经济风险和生活压力,缓解他们心理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巡察工作经费300,000.00元。绩效目标是坚持统一规划、分批实施,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原则上,2025年安排3轮巡察,挽回经济损失不小于100,000.00元,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对政治巡察的概念内涵、工作定位、根本任务、价值取向、监督重点、监督标准、方法路径等把握更加精准,对政治巡察理论和工作规律的认识持续深化。有机整合、更好统筹巡察力量,组织方式创新优化,实现巡察高质量全覆盖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 (三)“清廉云南”建设元江实践工作经费350,000.00元。绩效目标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机构,加大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制定《贯彻落实清廉玉溪推进清廉元江建设任务清单》,压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责任。全年拍摄宣传教育视频短片的不少于5部,召开关于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的会议培训不少于6次,干部职工参训率不低于90%,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清廉元江建设的理论研究、经验总结,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渠道,努力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社会氛围。 (四)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经费500,000.00元。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推动工作的职能作用,推动各类监督相互协作、贯通配合、凝聚合力,有效释放监督叠加效应。督促相关监督主体根据重点监督任务,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组建监督检查组,2025年全年开展监督检查2次,办理案件不少于80.00件,全年处理问题线索大于120件,收缴违纪款大于1,000,000.00元。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在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上一体发力,在持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把监督、查办、整改、治理贯通起来,确保取得更多更好的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五)留置工作经费150,000.00元。绩效目标是元江县纪委监委因自办案件或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抽调办案等原因,到元江以外留置场所等地参与集中办案的驻点办案和陪护保障工作人员用于办案夜餐补助和其他包干支出的费用。夜餐补助费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补助,其他杂费按每人每天15元标准补助。保障了办案人员的正常办案支出费用,充分合理利用有限的资源,及时处理案件线索,严厉打击腐败分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使办案人员和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建立“一把手”签字领责、全程跟进督导机制,采取日分析、周调度、月“晾晒”等强力举措,超常规盘点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52,259.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059.84元,增长0.97%,主要原因分析是2025年人员增加,相应的运行经费有所增加。本年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物业管理费198,000.00元、电费80,000.00元,水费25,000.00元,维修(护)费15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20,000.00元,会议费20,000.00元,培训费80,000.00元,印刷费20,000.00元,邮电费10,000.00元,差旅费350,000.00元,办公费619,850.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工会经费214,689.84元,福利费95,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23,200.00元(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用82,320.00万元(租车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2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50,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821,309.13元,其中,流动资产1,746,871.28元,固定资产1,074,437.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60,855.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6,971.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21,299.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21,29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800122200111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中共元江哈尼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清廉云南”建设元江实践工作经费.doc
中共元江哈尼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巡察业务工作经费.doc
中共元江哈尼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遗属生活补助经费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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