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6-03-04 11:25:01 点击率: 54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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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元江哈尼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6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按照规定权限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提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5.贯彻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6.贯彻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7.贯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8.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股(行政审批股)、社会救助股、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区划地名股。

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一是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基层创新实践活动,稳步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乡镇(街道)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试点工作。二是深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充分运用云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对低收入人口进行实时跟踪,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核实每一条预警信息。三是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强化对三类监测对象的监测与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范围,严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四是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机制。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综合整治,严格落实社会救助绩效评价,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2.推动老龄和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新建1个县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启动红河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同时,确保洼垤乡养老服务中心提质改造项目顺利完成。二是优化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深化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运营机制改革,充分盘活资源,提高养老床位使用率。三是提升特殊老年群体照护水平。全面摸排低保老年人中中度、重度、完全失能及高龄老人情况,精准掌握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接受集中照护的需求,合理配置资源,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四是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持续加大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力度,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条件,提升生活安全性与便利性。五是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深入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加强养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六是促进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通过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市场化改革方式,吸引专业化、规模化养老服务企业参与,共同发展全县居家社区机构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业。

3.加强儿童福利保障与关爱服务。一是深化孤残儿童康复项目实施。持续推进添翼计划项目,积极配合市儿童福利院推动孤残儿童康复治疗集中化、专业化,助力市儿童福利院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和安全管理。二是强化儿童福利信息化建设。适时更新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以及基层儿童工作队伍的各类信息数据,提升儿童福利工作信息化和档案规范化水平。三是落实儿童关爱服务行动。根据云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制定详细任务清单,扎实推进5个专项行动,确保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切实有效的关爱服务。

4.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一是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加强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扩建项目。积极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推动移风易俗。二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秉持标准化、制度化理念,持续改善婚姻登记服务环境。三是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质量。加强街面巡查救助,强化街面治安综合治理,规范街面救助程序,减少不文明乞讨现象。四是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持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政策,确保补贴及时、准确发放,提升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

5.深化社会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推动社会组织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有效覆盖转变,增强党在社会组织中的领导力和号召力。二是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加强行政区域界线和界桩的维护管理,强化与友邻县的沟通协调,及时妥善调处界线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三是规范慈善事业发展。持续落实玉溪市阳光慈善工程,加强对慈善公开募捐活动、慈善项目、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6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448,405.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448,405.07,政府性基金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上级补助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

2026年财务总收入比上年减少7,409,587.19元,下降18.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惠民殡葬补助标准下调及未把未补助到位惠民殡葬补助纳入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448,405.07,其中:本年收入32,448,405.07,上年结转收入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448,405.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

2026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7,409,587.19元,下降18.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惠民殡葬补助标准下调及未把未补助到位惠民殡葬补助纳入年初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448,405.07。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448,405.07,其中:基本支出5,580,276.32,与上年对比增加1,058,733.66增长23.42%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和增加殡仪馆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项目支出26,061,240,与上年对比减少9,275,209.60下降26.25%主要原因是惠民殡葬补助标准下调及未把未补助到位惠民殡葬补助纳入年初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2080201”行政运行1,676,936.23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于县民政局2026年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县民政局正常工作运转。

“2080203”机关服务1,893,386.82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于县民政局2026年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县民政局正常工作运转。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14,744.00元,主要用于敬老院、两案人员生活补助、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05,6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5,54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8,808.00元,主要用于困难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80,840.00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支出。

“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2,870,400.00元,主要用于80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支出。

“2081004”殡葬支出8,706,000.00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补助和殡仪馆设施设备购置、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支出。

“2081106”养老服务2,870,400.00元,主要用于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维护费支出;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4,776,840.00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09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支出821,376.00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209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支出支出3,958,080.00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193,500.00元,主要用于临时生活救助。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2,500.00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78,198.4.00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214,553.60.00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生活救助;

“2082501”其他生活救助支出149,1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2,373.7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8,375.1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85,427.74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284.13元,要用于单位工伤、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73,428.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及住房补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61,0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6,800.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44,20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江县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3,00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江县民政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元江县民政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次,共计接待157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江县民政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800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00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元江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纳入重点项目4个,支出资金19,002,988.00元。

(一)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555,748.00

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精准施保,严防漏保。统筹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落实救助供养人员补助标准;规范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并按时足额将低保金通过第三方金融机构每月发放补助资金,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缓解其生活压力。

(二)殡葬惠民补助经费4,800,000.00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健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措施,加大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和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强惠民殡葬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使元江县的殡葬事业迈向一个新台阶,最终实现节约土地及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

(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费4,776,840.00

切实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做好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对具有元江县户籍的已纳入建档立卡的残疾人、符合建档立卡条件但尚未纳入数据库的残疾人、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补助。对具有元江县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予以补助,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切实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做好衔接。

         (四)老年福利补贴补助经费2,870,400.00

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养老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4.社会福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如对儿童及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及对殡葬方面补助。

5.残疾人福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对残疾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6.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7.临时救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8.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9.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

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江县民政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52,060.00元,其中:办公经费支出141,180.00元、水费4,000.00元、电费25,000.00元、邮电费15,600.00元、差旅费16,000.00元、会议费2,000.00元、公务接待15,000.00元、维修()16,000.00元、工会经费39,000.00元、福利费13,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0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88,800.00元、公务用车租车经费8,880.00元、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9,6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485.36元,增长5.73%,机关运行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元江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1,426,921.51,其中,流动资产3,906,523.82,固定资产32,590,320.68,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750,700.00,无形资产4,179,377.01,其他资产0.0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8,757.06,其中固定资产1,295,308.22。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24项,账面原值94,108.18,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资产使用收入0.00,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800231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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