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元有关单位: 现将《元江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3年3月7日 元江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为深入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号)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提振市场信心,推动全年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力争实现更好结果。结合元江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坚定不移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一)大抓招商引资。坚持招商引资是第一要事,着力招大引强,推行多层次联动招商,形成招商引资合力。加强招大引强服务保障,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在用地保障方面给予支持;对纳入省级、市级招大引强项目库的项目,落实好产业发展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一企一策”进行扶持,确保每个项目都有“专人盯”“专班促”,全面加强项目动态服务、管理和跟踪督办。对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和部门给予激励经费奖补,支持鼓励开展精准招商、重大招商项目前期工作。2023年引进亿元优质产业项目8个以上、落地开工2个以上,实际利用县外国内资金增长8%以上,实际利用县外国内资金增长8%以上。〔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财政局、元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着力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增效益,推动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实施“个转企”工程,实现新增市场主体登记增长11%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在库数30户,中小微企业实现存量2600户,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65%以上。以制造业全产业链为主阵地,以企业特别是“四上”企业作为重中之重,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扶持企业做优做强,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深入实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推动惠企政策“免审即享”;全面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继续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对新培育纳统的“四上”企业给予适当的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元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加大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单户担保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抢抓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机遇,加强财源培植,提升大数据治税能力,强化税收共治,提升征管质量。深入落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继续施行“六税两费”减免,按50%征收;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高效运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全面推行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倾斜支持力度,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预算总额超过上述标准并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人行元江支行等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深入推进“双创”能力建设。大力培育技术创新主体,深入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聚焦芦荟、冬繁制种、普洱茶醋等重点领域技术攻关,引导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加速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聚集,支持企业与省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设立研发机构、建设技术创新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申报认定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科普基地,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给予3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持续实施产业人才引进、产业人才培养、园区人才汇聚、卓越企业家培养“四大工程”,深入落实“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县级财政安排60万元,引进教育、科技、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一批新能源、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做优人才“生态圈”,优化子女就学、配偶就业、医疗住房等保障,让各类人才安心舒心地在元江创新创业。继续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和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重点群体2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建设公益性创新创业公共服务项目,服务创新创业群体。〔牵头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人行元江支行等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用足用好用活国家货币、信贷、债券等政策,积极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投资兴业。继续加大对教育、卫生健康、文旅体育、实训基地、充电桩、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新型基础设施、产业数字化转型、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等10个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的政策支持,对新增的贷款利率不超过3.2%、贷款期限1年及以上的项目,积极申报争取省级2年期、2.5%的财政贴息。对2022年第4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完善支持政策,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人行元江支行等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盘活资源经济、园区经济 (六)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坚持全县资源一盘棋,加强与周边县区资源合作,做好资源高效利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直各部门要系统深入盘点用活优势资源,以资源换产业、以资源换市场、以资源换技术,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积极吸引行业龙头企业参与芦荟、芒果、茉莉花等农业资源,镍矿、铜矿、金矿、蛇纹石等矿产资源,水风光等清洁能源资源以及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等开发利用和产业化,优先支持全产业链打造高附加值产品企业,完善资源管理办法,规范开发行为,细化权责关系,坚决杜绝占而不用。加快新能源发展。抢抓国家实施双碳战略机遇,加快“风光水储一体化”综合开发,加快塘房、普力冲光伏等8个在建光伏项目建设,确保40万千瓦光伏并网发电,加快大哨山、横山光伏等10个新能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加强工业创新能力建设,持续推进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争取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2户,国家科技型企业5户,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5户。推动农业走现代化、设施化、高端化、高品质农业发展路子。加快将旅游资源转化为产品、消费场景,推动旅游业从“节点经济”“观光经济”向“综合消费经济”转变。〔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县人民政府〕 (七)着力发展园区经济。深入实施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以项目为抓手引导产业向园区差异化协同发展,强化建链、补链、延链、强链。依托元江独有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资源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着力打造“小而特”“小而精”“小而高”特色产业园区。综合用好省预算内投资、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省级科技计划、外经贸发展等专项资金和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股权投资等支持政策,抓好省级支持符合发行条件的园区按每个20亿元左右的额度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机遇,争取发行专项债券,推进园区标准化厂房、道路、能源、供水管网、物流、环保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力争园区开工项目3个以上、竣工3个,2023年园区工业总产值增长15%以上,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户。〔牵头单位:元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推进重点产业提质增效 (八)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坚持用工业化理念谋划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全链条升级,做好“土特产”文章,提升芦荟、芒果、茉莉花等产业发展质效,实施农业基地建设,推动基地向设施化、现代化、高端化发展,积极向上争取打2个省级基地,10个市级基地(芒果、释迦果、粮食、柑橘等)。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特色加工,加快农产品储藏、保鲜、烘干、包装等初加工设施的推广运用,积极培育“元果”“元花”等一批“元字号”农业区域品牌,力争全县农产品加工产值超过40亿元。改造高标准农田1.2万亩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数量突破30户,农产品的网络零售额增长10%,一产增加值增长6%以上。发挥好政策协同效益,紧盯中央预算内投资10个支持方向、乡村振兴专项债券、高标准农田等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政策,申报中老铁路元江站国际物流枢纽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73个项目。用好省市级支持各县(市、区)统筹财政涉农资金对利用荒地、废旧矿山建设设施农业的项目给予财政贴息政策,加大荒地、废旧矿山建设设施农业的项目建设力度。落实落细乡村振兴领域再贷款贴息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涉农企业新增贷款不低于3.22亿元。严格执行省级奖补、贴息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2023年期间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完成实际资产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重点农业企业2022年内新增贷款,通过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对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积极争取省财政保费补助,鼓励保险机构扩大设施农业保险覆盖面,适当降低保费、提升理赔效率。鼓励成立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紧密参与的县级国有农业投资平台公司,完善农业产业适度规模化经营的联农惠农利益联结机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人行元江支行县等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九)推动重点行业延链补链强链。优化8个产业链专班工作机制,聚焦重点行业调结构、补短板、增动能,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资金推动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多式联运等短板产业补链,旅游、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延链,矿冶、农业等传统产业升链,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建链,增强产业发展的接续性和竞争力。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招引一批上下游配套企业,形成链式发展、集群发展态势,新引进5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2个,积极争取省级奖补。对引进制造业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玉溪市重点产业投资优惠政策(试行)》(玉政办通〔2020〕27号)标准,县财政对招商实施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阶梯式奖补。鼓励企业开展工贸分离,剥离服务业板块,以专业化优势,提升服务半径和质量。确保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控制在下降5%以内。〔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投资促进局,八个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强化数字经济赋能。加快实施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对企业数字化改造、大数据产业等给予支持。新建5G基站130座,用户突破10万户,实现数字经济投资4000万元,建成“千兆城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接入企业2家以上,建成IPv6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城市,积极争取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基金;抓住玉溪市办好“玉溪数字峰会”机遇,加快数字产品制造、数字产品服务企业引进和培育。〔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促消费扩投资释放内需潜力 (十一)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2023年统筹安排20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一季度之前安排500万,用于开展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成熟度。其中:安排360万元的前期工作经费对固定资产投资每季度综合排名前3名的部门、乡镇(街道)给予奖励,不断提高乡镇(街道)和部门抓投资、促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乡镇(街道)、部门各前三名,第一名20万元,第二名15万元,第三名10万元,每个乡镇(街道)、部门一年最多奖励两次。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抢抓国家实施扩大内需、西部大开发等战略、中老铁路开通、持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等重大机遇,加大前期经费投入,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积极向上沟通汇报争取,力争2023年获得2亿元预算内资金支持和10亿元专项债资金支持。加快重大项目推进。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保重点项目责任制,不断争项目、扩投资、促发展,确保完成增幅达7%以上,绝对数破100亿元达101.6亿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开工建设一批项目。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打通项目开工“最后一公里”,尽快开工建设昆磨高速公路玉溪至墨江段扩容改造,咪哩、那诺三级公路建设,县垃圾焚烧厂炉排炉技改等项目。加快推进一批项目。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推进S45永金高速公路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县人民医院迁建、年产20万吨硅锰合金及尾气废渣综合利用、萨王纳·元气谷田园综合体、中国·元江蝴蝶世界、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项目。谋划储备一批项目。全力做好果香四季国际旅游度假区二期(太阳谷)、新元大型灌区、大哨山风电、通用机场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全力做好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大力发展制造业、新能源产业、“总部经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不断培植新税源和新财源,不断增强财政保障元江高质量发展和重大项目推进的资金能力。同时统筹做好土地、林地、环保、能耗等要素指标的计划安排,积极向重大项目、工业园区倾斜。严格落实《元江县投资项目容缺预审审批办法(试行)》,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政企“座谈会”“研判会”等沟通协商活动,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保姆式”做好全程跟踪协调服务,确保重大项目快速推进。〔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二)鼓励壮大民间投资。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让民间投资更好地参与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力争民间投资占比达45%以上。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鼓励民间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扩大就业容量,设立激励民间投资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对本地具有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给予奖励。将更多民间投资项目纳入县级重大项目清单,强化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促进项目落地实施。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搭建有利于民间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沟通衔接平台。将民间投资增长作为固定资产投资考评体系的重要指标。〔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自然资源局,人行元江支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三)加快旅游业聚合发展。抢抓旅游业全面复苏良好契机,建好“元江花果城,避寒养生地,中国萨王纳”,积极谋划房车营地项目建设,打造全国知名、全省著名的全域特色旅游景区。发展旅游新业态,抓好旅游项目建设,辐射带动服务业快速发展,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5.2 %以上。围绕传统村落、乡村美食、农村土特产、民俗活动等元素推出乡村游线路打造最美乡愁旅游目的地。抓好中国·元江蝴蝶世界、元江街子·三街十二巷等项目建设,争创A级景区2个。加强市场开拓,借力“旅交会”“南博会”,利用“玉溪+”“玉溪文旅”“元江文旅”“热情元江”等新媒体平台,举办文旅宣传营销活动,提高元江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实现接待游客增长8%、旅游收入增长10%以上。加大省级A级景区创建,争取省级A级景区奖补支持,大力发展特色民宿、休闲农业、发展“跨境游”“自驾游”“健身游”等新业态,力争旅游业投资完成8亿元。〔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四)支持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推动用户自(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充电设施的使用效率和便捷性。落实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积极鼓励出租车(含网约车、巡游车)、旅游客车、景区用车、城市物流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继续落实发放彩云系列消费券,组织开展重要节假日、地方特色节庆、银企联合等促消费活动,广泛开展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等活动,扩大家电消费。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以上。〔牵头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 (十五)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聚焦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全面实施城市更新居住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权等资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8个、棚户区753套,新建改建市政管网13.77公里,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82套以上,确保元江县城垃圾集中处理厂开工建设。加快县城提质扩容,力争建成区面积新增0.1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六)着力推进“五城共建”。主动服务和融入滇中城市群,积极构建县城、重点集镇和中心村协调发展框架,实现城市规模和人口“双增”,积极申报“五城共建重点县”。加快实施县城“双十+”行动,重点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谋划元江县“五城同创”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统筹推进健康美丽文明幸福智慧5类县城创建,加快建设一批人口超过2万人的重点集镇、1万人的中心村。建立健全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推动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人才要素向乡村流动,促进优质教育、医疗、社保资源在城乡间共享。〔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七)深入推进绿美元江建设。持续推进城乡绿美三年行动,按照建设滨江园林旅游城市的定位,积极争取省级设立奖补资金,谋划实施412个城乡绿美项目,创建3个绿美乡镇、228个绿美村庄,争取被认定为城乡绿化美化典型数翻一番。对全县绿美城市、绿美社区、绿美乡镇、绿美村庄、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建设中成效突出的部门进行资金奖补和项目支持。按照典型引路法,以澧江街道、红河街道为重点开展重点建设,率先打造城乡绿化美化新样板,树立标杆典型,带动各乡镇(街道)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深入推进绿美乡村建设,抓实农村“厕所革命”“两污”治理和风貌整治,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实施农村供水保障项目23件、建设农村公路132公里。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大力发展“绿美+”经济,鼓励引进一批技术先进、带动力强的知名苗木企业,打造元江苗木品牌。〔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元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文化和旅游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加大对外开发合作力度 (十八)促进外资外贸加快发展。大力吸引和利用外资,继续举办好“萨王纳”科学论坛,加强沪滇协作,借助商洽会、进博会等平台开展外资招商,积极深化与老挝万荣县的合作,引进县外国内资金增长8%以上、实际利用外资100万美元以上。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稳步提升开放水平,巩固提升万绿有限公司在全县外贸出口的龙头地位,扩大芦荟产品、热带水果、花卉、蔬菜、矿石等进出口,实现进出口总额增长6%左右。加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引力度,综合评估服务企业数量、培训人数、实现效益等因素,给予每个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不超过10万元资金支持。开展多式联运示范性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培育外贸龙头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九)加快推进中老铁路沿线开发。抢抓省委壮大口岸经济机遇,充分发挥中老铁路“黄金通道”的作用,主动拥抱“铁路经济”,系统整合存量物流资源,推动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提高我县现代物流规模化、网络化、组织化、集约化发展水平。完成红河谷农产品物流与交易园区(一期)建设,加快推进中老铁路元江站国际物流枢纽产业园建设,扎实推进铁路沿线13个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沿线产业开发。进一步深化与昆明、普洱、西双版纳3个州市的合作,加快“跨县游”“跨境游”新业态的快速发展。积极争取省财政统筹资金,对在县内铁路货运场站集结和分拔、经中老铁路发送和到达的跨境货物运输予以补助。继续落实“公转铁”补贴政策。抓好中老铁路沿线重要监管、仓储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产品国际间流动效率、降低流动成本,畅通大宗物资和小宗商品进出渠道,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提高火车站至县城和异地租换车为重点的便捷交通接驳,全力把元江建成交易中心、枢纽站。〔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做好民生保障增进民生福祉 (二十)全力保障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坚持就业优先,健全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县级财政安排300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进行就业兜底帮扶,确保年内城镇新增就业28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27万人以上。深入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技能玉溪”行动、劳务品牌建设三年行动,开展补贴性职业培训2050人次以上,实现脱贫劳动力120人以上掌握一技之能。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教”改革和“岗课赛证”综合育人。继续推动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支持乡村振兴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支持退役军人专属就业创业园地建设。〔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十一)全力确保重要民生商品量足价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稳定粮食种植面积28万亩以上,确保粮食产量在9.5万吨以上。严格落实“菜篮子”县长负责制,加强供需协调、保障市场供应、丰富商品种类,强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精准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加强市场监测预警,确保重要民生商品量足价稳。制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预案,健全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按时完成省级冬春救助救灾物资调运及省、市采购物资入库,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启动元江县粮食应急配送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绿色储粮仓储提升项目建设。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十二)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房地产促销力度,组织行业协会和有关房企做好策划宣传。发挥好保交楼专项借款的作用,加快推动保交楼项目建设,执行保交楼项目阶段性财税优惠政策,针对风险项目落实“一楼一策”,化解盘活存量“烂尾楼”,稳定市场信心。执行好中央和地方最新政策要求,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化住房金融服务,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信贷需求。全面推广新供地项目“交地即交证”、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推广不动产“预告登记”事项,切实有效维护企业和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82套以上,支持群众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整合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涉及资金,实施“以购代建”,收储存量房源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部分收储房源可用做高级人才公寓,与人才引进培育工作结合,拓展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人行元江支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十三)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落实“三保”支出在预算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持续压减非刚性支出,全县财政支出75%以上用于民生。按照“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工作目标,统筹用好中央和省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深入实施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坚持把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统筹安排103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加快补齐教育体育、医疗健康、文化等公共服务短板,着力提升县城和重点集镇的吸附力。健全多层次、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抓实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各类保险法定人群参保工作,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强化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多渠道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坚持“保健康、防重症、稳秩序、促发展”,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疾病救治、防控物资、疫苗接种等领域的资金保障,突出做好“一老一小”和患者基础疾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稳妥有序执行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直各责任单位要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精神,纵深推进“元江四变”,主动靠前发力,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行研判调度,做实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进一步细化落实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积极推进元江经济社会高质高效发展。 
政策解读: 《元江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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