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及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考试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推广应用全省摩托车下乡考试智能(签到)系统的通知》《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摩托车下乡考试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玉溪市推进摩托车下乡考试服务工作方案》和《玉溪市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元江县摩托车驾驶人下乡考试工作实际,拟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在辖区内购买摩托车下乡考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承考服务的区域:除澧江、红河街道(不含南洒、南昏、莫郎村委会)外的各乡镇(街道)。 (二)购买承考服务的车型:摩托车类(D、E、F)。 (三)购买承考服务的科目及要求: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其中科目一考试必须采用考试智能(签到)系统,科目二、科目三必须具有电子化自动评判和联网考试功能。考试智能(签到)系统应具备基本的考试预约信息下载、考生现场签到、人工评判考试(含考试过程全程无死角音视频录像、抓拍考试过程照片、筛选扣分项进行人工评判)、预览打印和上传考试成绩、查询考试记录、考试员分配等功能,考试数据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摩托车下乡考试需配备符合智能化移动考试条件的场地和设备,且需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要求(详见附件)。考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建设完成并通过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验收合格。 (四)购买承考服务的最低考试能力:日均承考量不少于100人。 请有意愿的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报名。 联系人:胡警官,联系电话:0877-6014542。 特此公告 附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 元江县公安局 2024年7月5日
附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 1029).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