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云南县民政局政府信息提供指引,依据新修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民政局重新修订的《云南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县民政局特编制《元江县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县民政局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县民政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详见县民政局编制的《元江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4.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调解、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5.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7.政府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元江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yjx.gov.cn/yxgovfront/newShowContentPage.jspx?path=yjxzfxxgk&pageNo=1&channelId=10580)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该栏目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元江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yjx.gov.cn/yxgovfront/newShowContentPage.jspx?path=yjxzfxxgk&pageNo=1&channelId=10580)上查阅。

(二)对外公开渠道

1.线上渠道:

元江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yjx.gov.cn/yxgovfront/newShowContentPage.jspx?path=yjxzfxxgk&pageNo=1&channelId=10580);

元江民政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jmzj6011157);

2.线下渠道:

元江县民政局(地址:元江县红河街道澧江路72号县民政局办公楼二楼,联系电话:0877—6011157,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一般应向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于不同的行政机关职能分工不同,每个行政机关依据其法定职责制作相关领域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相应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元江县民政局的机构职责可到元江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机构栏目中查阅。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县民政局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县民政局依申请提供相关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县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元江县红河街道澧江路72号县民政局办公楼二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7-6011157

电子邮箱:yjxmzj@126.com(邮箱不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邮政编码:653300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县民政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选择下例形式提出。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元江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通过当面提交或现场填写《元江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所需信息。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申请人进入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链接: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State?bmid=3217aba6-2e70-4b1b-ba99-f73ee53478c8&pid=9577dfb6-48d9-4470-8302-62697f8502c7),在线填写《元江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4.答复

县民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县民政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并已向社会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3)属于不可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对不属于县民政局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同一申请人就同一内容反复提交公开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属于部分公开的,作区分处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8)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应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本机关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时限;

10)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且由本机关牵头制作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可以征求其他相关行政机关意见。本机关征求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时限;

11)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县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通过安排申请人阅读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5.收费标准

元江县民政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县民政局将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执行。 

6.其他申请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2)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一)元江县民政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本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孤儿等相关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元江县红河街道澧江路72号县民政局办公楼二楼

邮政编码:653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7—6011157

邮箱:yjxmzj@126.com

(二)元江县民政局办公室(本机关依申请公开受理部门)负责受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元江县红河街道澧江路72号县民政局办公楼二楼

邮政编码:653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7—6011157

邮箱:yjxmzj@126.com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县民政局对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将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和同级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元江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