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元江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目标任务,坚持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全面提升税收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税收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聚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方式,结合“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平台,线上线下联动学习,确保学深悟透。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守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践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切实履行组织收入职责,做到应收尽收,夯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力基础。严格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助力纳税人和缴费人纾困解难。优化纳税申报管理,加强重点领域税收监管,推进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和合法性审查,确保税收制度建设规范统一。2025年,元江县税务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研究部署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统筹协调解决税务执法中的疑难问题,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文件合法性审查、执法风险防范中的作用,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所有重大事项均通过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对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决策风险。强化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事项中的参与度,确保重大决策于法有据、合规可行。2025年,元江县税务局有公职律师1人,聘请1个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法律顾问。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三项制度”配套文件的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县政府网站等渠道,公示执法信息、公示修订后的权责清单,确保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公开。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文字记录,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不断提高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质效;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保护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税务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三)深化柔性执法,落实“首违不罚”。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第一批、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符合条件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加强税法宣传和教育辅导,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 (四)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通过办税服务场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及告知承诺书,在房产交易等税收执法工作中落实告知承诺制。 (五)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法治观念。元江县税务局法制股、办公室、税政股、征收管理股、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股、第一税务分局等加强联系协调,利用税收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本地节日、“宪法宣传周”等加强普法宣传,增强宣传效果。4月份开展以“税收·法治·公平”为主题的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3次,开展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走深走实十周年”为主题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1次;5月份开展以“典亮云岭·法润民心”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1次;6月份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宣传1次;11月底哈尼族“十月年”期间开展“税费宣传进节日”活动2次;12月初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2次。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维护国家利益和单位的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县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分管局领导在处置相应突发事件和研究相应专项应急工作时任副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应急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响应、有效处置。加强信访维稳和涉税舆情防控,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健全纳税人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机制,引导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一是实施涉税争议调解。对征纳双方出现的涉税问题争议,及时进行调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畅通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渠道,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025年共处理投诉举报案件35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一是深化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加强纪检部门对干部职工的监督。二是运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核查疑点风险数据,开展税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县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四是加强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五是落实政务公开,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地方政府网站公开税务行政执法信息,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智慧服务便捷高效,网上办税推广新电子税务局和电子税务局app线上办税平台,覆盖了申报缴税、发票领用、证明开具等高频涉税业务。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作用持续发挥,2025年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帮助纳税人解决问题81个,问题处理率100%;通过征纳互动平台人工交互,2025年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办问协同、跨区域通办服务4995户次。数电发票持续推广,截至2025年12月,全县有4431户纳税人应用数电发票。服务触角深度延伸,以党建品牌“多一度热情·税印初心”为主题,建成以因远镇、甘庄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为试点的2个便民办税缴费咨询服务点,降低乡镇企业、居民的办税缴费成本。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县局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谋划和落实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压实党委书记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面依法治税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进行年度述法述职。通过党委会、局务会等形式,县局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十一、存在的问题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既懂税收又精通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储备不足;二是针对不同群体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创新性有待提高。 十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元江县税务局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作出新的贡献。一是持续增强法治思维,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税收实践进行更紧密的结合,提升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素养;二是持续提升执法质效,推行“说理式执法”,强化执法过程记录和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鼓励税务执法人员报考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等专业资质,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和使用,形成专业化法治人才梯队;四是持续优化普法宣传,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针对不同群体、不同行业开展定制化普法宣传,提升全社会的税收法治意识。 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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