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县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税企和谐,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普法工作,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列入党员教育体系、税务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22年,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为元江县“六稳”“六保”做出积极的贡献。2022年,元江县税务局共组织税费收入124318万元,比2021年增长37.36%。扣除留抵退税因素还原后,县级一般预算收入比2021年增长7.56%,完成县人大确定的税收收入目标的112.60%。平稳推进“统模式”改革,有序推进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工作。 2.严格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助力纳税人和缴费人纾困解难,服务元江经济发展。县局成立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组,建立工作专班,全力开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2022年,元江县税务局共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45276万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落实《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22年6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涉计划生育党委(党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玉税办便函〔2022〕12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县税务局对2001年以来,党委(党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计划生育的内容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清理,元江税务部门未制定过涉及计划生育的党委(党组)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对于作出的决策,严格执行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的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在税务执法、行政管理、合同审查、复议应诉等工作中,发挥好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辅助决策的积极作用,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为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2022年,法制股共参与合同审核4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玉溪市税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以及相对应的评查内容和标准,进一步规范相关执法行为各个环节的文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办案环节、规范案卷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等平台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 2.认真落实“首违不罚”。以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首违不罚”制度,通过柔性执法、以教代罚,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遵从度和满意度。在贯彻落实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基础上,2022年1月1日,施行《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县税务局认真做好内外部宣传辅导,使税务干部、纳税人和缴费人对“首违不罚”应知尽知;同时,在执法中实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对纳税人存在的轻微税务违法行为进行提示提醒、宣传教育,让纳税人及时认识并改正错误,推行人性化执法。2022年,共对5户纳税人落实了“首违不罚”。 3.推进税务证明事项承诺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县税务局持续通过办税服务场所和纳税服务微信群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及告知承诺书,在房产交易等税收执法工作中认真落实,由纳税人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高度重视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认真组织新入职公务员参加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培训。2022年,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6名干部均通过了考试。 5.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法治观念。一是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干部参加“学习兴税”平台民法典课件学习、观看民法典知识视频、参加民法典知识在线答题等活动,提高干部运用民法典规范税收执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及保密宣传月活动,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发动干部职工参加全国普法办、云南省普法办、玉溪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宪法、国歌法知识在线答题活动;走进元江县元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宪法进企业活动,在办税服务厅开展宪法进税厅活动;组织2022年任命的党委委员、中层干部及新录用公务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弘扬宪法精神。四是开展以“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为主题的第3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组建“税务讲师”团队,走进3个乡镇(街道)开展“税收宣传进乡镇”活动,走进2个乡镇(街道)5个村委会(社区)开展“‘两险’宣传进乡村”活动,走进元江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开展“税收宣传进电商”活动,携手傣族服饰文化传承人开展“税收助力民族文化传承”活动,与元江县融媒体中心开展“税收宣传进融媒”活动,与元江县社保局联合邀请曼来镇百姓宣教队开展“花灯讲费进乡村”活动,走进咪哩乡孟鹏村小学开展“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为建立健全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指导全局及时、有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县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分管局领导在处置相应突发事件和研究相应专项应急工作时任副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办公室。在总体应急预案之外,还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2022年修订了《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网络安全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纳税人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机制,引导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一是实施涉税争议调解,对征纳双方出现的涉税问题争议,法制部门及时介入进行调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022年,法制部门参与调解了1起存量房评估争议。二是畅通税务行政复议渠道,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和缴费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022年,元江县税务局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三是纳税人和缴费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2年,元江县税务局未发生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四是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2022年,元江县税务局未收到涉税信访。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一是深化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加强纪检部门对县局党委和干部职工的监督。二是运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平台,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对税务廉政风险进行评估,查找和梳理风险点,把制度落实贯穿执法全过程。2022年共核查3批疑点数据,涉及元江11条疑点数据。核查疑点成立2条,占疑点数据的18.18%;核查疑点不成立9条,占疑点数据的81.82%。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县局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四是加强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等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监督。制订《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县税务局退税减税政策落实督察督办工作方案》(元江税发〔2022〕34号),确保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到位。五是严格执行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六是认真配合市局开展县局原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七是建立现金税费征缴相关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制订《元江县税务局现金税费征缴贪污截留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工作任务表》,逐项制定工作计划,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推进工作落实。八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2022年,在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税务行政许可信息95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以党建引领深化党建与税收业务融合,加快智慧税务建设,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元江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结合“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落实办税缴费便利化措施,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深入推进“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2022年累计发放信用贷款1255.38万元。落实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制度,于2022年5月7日启用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实现了“全天候”无间断服务,有效填补窗口8小时以外及节假日的服务盲点。通过24小时自助办税终端,共领用增值税普通发票4.64万份、增值税专用发票1.55万份。严格落实办税服务厅值班制度,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便捷、快速自助办结涉税业务,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体验。推行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和全电发票,基本实现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事项能掌上办理,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改变以表单为载体的传统申报模式。2022年,纳税人通过网上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3529户次,通过“一部手机办税费”办理车购税931笔,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务端手机APP办理个税申报业务12259人次,电子专票“首票服务”和全电发票“预先服”开展自动化网格服务255户次,开具“区块链”发票7.10万份。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坚持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税务建设的各项任务,部署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2022年,共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3次。压实党委书记作为履行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面依法治税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进行年度述法述职。坚持每年向市局和县政府汇报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通过党委会、局务会等形式,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集体研究依法行政重大问题,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运用法治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税务干部在执法的过程中,比较欠缺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税收执法水平有待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参差不齐,对于税收执法流程的细节和过程的把握无法做到面面俱到,欠缺向纳税人“释法”的能力。 (三)法治队伍建设有待提高。精通税收与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比较短缺,法治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树牢法治理念,推动依法管理、依法服务。加强普法、守法和护法体系建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二)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落实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和“首违不罚”,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方式手段变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处罚法,规范行使税务处罚裁量基准,推进落实柔性执法。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合法性、合规性和公平性审核。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坚持分类培养法律人才,合理配置法律人才,统筹使用法律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县税务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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