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和吸纳就业的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元江县2026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2026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尚未下达,目前按照2025年政策执行) 一、贷款对象范围 在元江县内的创业者个人:①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②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③返乡创业农民工;④脱贫人口;⑤农村自主创业农民;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⑦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⑧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⑨网络商户;⑩刑满释放人员。不受户口、行业限制。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为贷款对象范围和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诚实守信,申报贷款前男性不超过57周岁,女性不超过52周岁,不受户籍限制。 (二)申请人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册、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在元江县范围内具有固定经营场所。 (三)申请人及配偶只允许其中1人申请,申请人及配偶其中一方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另一方不得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五)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申请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夫妻双方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六)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①2023年、2024年、2025年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人员且未还清贷款的; ②已实现就业,包括:财政供养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内编外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小组干部)、企业职工(国有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等; ③已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④夫妻双方累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超过3次; ⑤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涉黑涉恶涉乱人员。 (七)每位申请人只可申报一项贷款,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推行贷款承诺制,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贷款资格,并收回贷款本金、追回财政贴息资金: ①贷款未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而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 ②获得贷款期间注销用于申报贷款的《营业执照》; ③获得贷款期间申领失业金、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 ④获得贷款期间通过单位录用(含招聘、招收)实现就业,自实现就业之日起30天内未到贷款承办单位、承贷银行办理提前还款的相关手续。 (八)资格审核贯穿创业担保贷款全过程,对不符合贷款要求的创业担保贷款,将收回贷款本金、追回财政贴息资金。 (九)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新成立企业或成立不满一年企业无法确认新招员工比例不在扶持范围内,小微企业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十)由于名额有限小微企业在平台申报后,元江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将牵头联合财政部门、承办部门、承贷银行到小微企业进行实地入户口检查、并现场评分。 (十一)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评分结果将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在元江县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小微企业纳入2026年元江县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 三、贷款类型 贷款类型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 “贷免扶补” | 小微企业 | 贷款额度 | 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 还款方式 | 3年到期一次还清 | 分三次还款(贷款合同签订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第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第36个月偿还本金胡70%。 | 2年一次还清。 | 担保方式 | ①30万元额度须提供承贷银行认可的具备担保能力的人员进行担保或合法房产抵押,②10万元及以下可免担保。 | 免担保,提供备用联系人。 |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 承贷银行 | 元江县农村信用联社,元江县红塔银行,元江县农业银行,元江县中国银行。 | 元江县农村信用联社。 | 元江县农村信用联社,元江县红塔银行,元江县农业银行,元江县中国银行。 |
四、贴息方式 2024年起,玉溪全市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个人及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及个人各承担一半。 2026年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参照2025年贷款经办指南中的“原则上不超过指导利率LPR+100BP执行”。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方式为以下两种:如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的申请人可到承办银行进行咨询在银行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办理。 (二)手机终极申报 手机终端申报,搜索“云南融信服平台微信号公众号”或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 进入公众号后点击访问平台→平台首页→创业担保贷(在热点政策处下方)→点击申请→根据提示进行(企业、个人)账号注册/登录→填写申请表申请贷款。后续申请人可在手机或网页上查看贷款申请进度。 六、申报时间及承办部门 个人“贷免扶补”创业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4日09:00起开始申报(审核时按报名先后顺序进行贷款资格审核,直至目标任务完成为止,节假日不进行审核 (一)元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海平 0877-6553249 (二)元江县妇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红娟 0877-6515596 (三)共青团元江县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尚明媚 0877-6515571 (四)元江县工商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海叶 0877-6515014 (五)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贵荣 0877-6516293 (六)元江县总工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华 0877-655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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