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进展 (一)全面推进就业促进工作。 一季度城镇新增就业500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2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控制在指标数4 %的范围内,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96人。利用春节前后农村劳动力集中有利时机,广泛开展“春风行动”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政策宣传活动,分别在车站、农贸市场、商场附近和各乡镇(街道)集市人流量大的区域发放《元江县2017年“春风行动”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宣传资料余份及悬挂宣传标语,整个活动制作发入宣传资料25000余份,悬挂横幅宣传标语100余条,宣传面覆盖到全县乡、村、组。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2期7个班,培训人员254人(创业培训138人,技能培训116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647人,召开大型招聘会3场,进场招聘企业达35家,提供岗位1595个,求职人数1320余人,389人与用人企业初步达成就业意向。 (二)深入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一季度,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515户,参保人员23937人,其中:机关事业参统单位243个,在职参保职工5784人,退休人员2070人,参保率达100%;参加省级统筹企业272户,在职参保职工11310人,退休人员4773人。参加工伤保险单位564户,参保人数15176人。参加生育保险单位549户,参保人数13485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1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0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58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10232人,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9.4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52万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8923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37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81494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22万元。参加失业保险人数8733人,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6.58万元。 (三)着实抓好人事人才工作。 1.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一是完成政府口公务员年终考核工作。2016年全县政府口公务员参加公务员年度考核人数有1148人(不含驻扶贫工作队、协助县领导工作人员),考核为优秀等次236人,称职等次859人,不定等次49人(2014年开除党籍1人,2015年留党察看2人, 2016年受党籍处分1人、受行政记过处分1人),基本称职1人,不称职3人。二是完成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员信息统计工作。2016年底,全县行政机关已登记的公务员共992人,其中:机关公务员851人(女性231人,少数民族531人,中共党员576人,研究生学历11人,大学本科569人,大学专科22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41人(女性59人,少数民族84人,中共党员83人,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本科99人,大学专科34人)。三是完成2015年录用的公务员登记工作。我县行政机关单位共录用41人,登记39人,延缓登记两人,其中一人因公务员初任培训不合格,一人因试用期间产假,延缓考核定级。四是完成2017年公务员招录报名工作。元江县2017年政府口公开招录公务员8人,均为补充乡镇公务员,乡镇财政所补充3人,县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乡镇管理所补充5人(其中1人为面向“四项目人员”招考)。五是完成第六批职务职级并行审批工作,2017年第一季度共审批52人,其中:符合晋升副科级的有13人、符合晋升正科级的有11人、符合晋升副处级的有27人、符合晋升正处级的有1人。 2.强化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一是完成2016年度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全县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4540名,应考核3977人,实际参加考核数为3948人,未考核29人,优秀等次587人,合格等次3181人,基本合格11人,未定等次165人,不合格等次4人,辞职8人,停薪留职3人,病休未参加考核3人。二是完成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到3月份考核认定39人,其中:助理农艺师1人,助理工程师11人,助理馆员4人,助理编辑2人,四级编导3人,技术员18人。三是认真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到3月办理管理聘任九级1人,十级1人;专技聘任四级1人,六级3人,七级10人,八级4人,九级3人,十级12人,十一级1人,12级19人,13级7人,续聘7人;办理工勤聘任三级22人,续聘4人。四是完成驻昆明办事处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明电[2015]25号)和《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清理规范驻外办事机构的实施方案》(元政办发[2016]13号等文件精神,通过意向谈话、民主测评、考察谈话和体检等工作,完成驻昆办事处11人的分流安置工作。 3.扎实推进人才工作。一是规范人员流动办理手续。按照元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流动人员办理。一季度,共办理人员流动32人(公务员9人,事业单位干部10人,工勤人员13人)。二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人才服务中心为我县见习基地,各用人单位为分基地提供见习岗位,由人才中心统一管理, 2017年我县就业见习目标任务20人,目前完成见习生人数16人。三是做好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社会保障工作。一季度在岗大学生村官56人,发放生活补贴42万元,食宿补助15.12万元,安置费2.6万元,代缴纳社会保险金2.31万元,住房公积金5.04万元。“三支一扶”21人,发放生活补贴13.86万元,安置费3.4万元。四是做好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根据《元江县教育系统2017年提前招聘教师公告》和《元江县卫生系统2017年提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组织用人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报名招聘和校园招聘。提前招聘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48人,其中,教育系统18人,卫计系统30人。五是积极参加“毕业生就业服务”招聘会。针对我县专业技术人才薄弱的实际问题,以当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为对象,参加了包括昆明医科大学、昆明中医学院、大理学院、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农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省内知名高校招聘现场会,向毕业生提供61个就业岗位,报名人数300余人,面试考核90余人。六是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技能申报工作。2017年共申报37人,其中:申报技师17人,高级工10人,中级工5人。 (四)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加强劳动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是加强日常巡查、投诉专查工作。在日常巡视检查中,积极开展劳动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餐饮、住宿、建筑等中小型企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积极开展劳动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餐饮、住宿、建筑等中小型企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一季度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2户(次),接受日常投诉 4 件56人,立案2 件,结案率100%,为劳动者追讨工资583528元。二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为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的正常秩序,2017年3月3日至3月21日县人社、市场监督管理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出动车辆4辆次,人员21人次,对我县3家中介机构及4户用人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提供虚假就业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内容广告的行为。三是开展2016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截至目前全县共有51户单位提交了年审信息,劳动保障“两网化” 管理达100%。 2.完善劳动合同登记与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和签订劳动合同面对面指导工作,逐步规范用工管理。目前我县累计用工备案的用人单位有293户14529人,其中:企业累计劳动用工备案208户12965人,企业应签劳动合同12965人,已签劳动合同12553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6.82%。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努力提高集体合同签订率,截至目前累计审核集体合同241户,涉及职工7244人,集体合同签订率为93.4%。 3.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法立案和受理仲裁案件,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一季度我县申请劳动争议件10件10人,其中受理9件9人,案外处理1件1人。受理案件中裁决6件6人,调解1件1人,正在处理2件2人,审限内结案率100%。认真落实人事劳动信访和预防处理突发事件的领导责任制,加强与工会和企业主管部门的相互协调,积极了解掌握信访矛盾纠纷情况,加强信访矛盾纠纷查处工作。一季度有来访3件5人次,没有来信,没有集体上访,来访都已答复。 4.抓好工资福利工作。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完成2016年度1月—9月综合考评奖审批工作,完成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工作,开展了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信息管理决策系统的信息采集工作。根据《关于发放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通知》(玉财社〔2017〕2号)文件精神,对退休(退职)2047人,1至4级工伤14人,华侨、森工企业退休1055人,共计3116名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费935200元。 二、存在问题 1.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压力大,社会保险欠费依然严重。特别是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后,基金收入大幅下降,而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支付待遇随社会平均工资的增加而不断提高,加之生育政策调整,出现生育高峰,致使全县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大,出现了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情况。 2.维权维稳工作任务艰巨。劳动人事关系争议案件和群众举报投诉呈现上升态势,且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加之许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没有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政策法规。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意识淡薄。部分群众认为,只要是惠民政策,费用就应该政府出,造成少部分群众等、靠、要的想法较为严重。 4.部分农民工思想观念比较陈旧落后,对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转移就业的认识不足。 5.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力度不够。有些规模以上企业和多数机关、事业单位尚未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加强与市级沟通,四月初启动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力争10月底前完成创业小额贷款目标任务。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进一步缓解我县就业压力。根据不同群体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增强求职人员的求职竞争力。积极配合和指导因远镇政府申报省级创业园,争取5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整理完成。继续开展稳岗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做到企业应享尽享。抓好其他常规工作进度,力争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着力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继续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和建筑业专项扩面行动为契机,努力扩大参保、征缴覆盖面;引导中断缴费人员继续缴费,提高参保缴费率。及时掌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建档立卡农村低收入人员底数及参保缴费情况,对没有参保的人员,上门宣传动员参保,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建档立卡农村低收入人员必须100%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深入推进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启动交通、水利等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积极配合地税部门加强社保基金征缴工作,努力做到应缴尽缴。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开展社会保险费欠费清理清缴、内部审计工作,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提高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加大参保信息比对核查力度,做好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3.继续推进人事人才服务工作。针对企业招聘不到合适的人才和毕业生就业难这一矛盾,一方面督促企业改进用工不规范和保障不到位的问题,增强企业就业对毕业生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加大对毕业生就业理念的引导,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理念,帮助更多的毕业生到企业就和自主创业。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继续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使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严格按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作有关要求,继续做好我县岗位等级经常性聘任工作。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管理工作,强化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成公务员考录工作。 4.深入实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及其配套办法,杜绝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就开工的情况,真正发挥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作用。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联系,增加和谐劳动关系联合专项检查,继续实施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以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为重点,提高非公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企业集体合同覆盖率,实现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9%。逐步建立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交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有效衔接的新规则、新制度。确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6%以上。 5.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自觉践行“两学一做”,强化宣传意识,加强队伍建设,大力贯彻落实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积极配合推进人社“放管服”改革,坚持服务至上,争先进位,建立完善人社系统内控制度,严格实行“一岗双责”责任机制,全力推进“互联网+人社”工作,着力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将服务工作不断向乡镇(街道)、村组延伸,以为民服务平台建设为载体,拓宽服务范围,在我县村(社区)一级实现“五个不出村”。 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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