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远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镇政府编制了《因远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镇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镇政府处(因远村节夏南路20号)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镇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镇政府编制的《因远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镇政府处(因远村节夏南路20号)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和当面受理两种公开形式。镇政府信息公开栏:政府院内;镇政府当面受理点:党政办;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联系电话:6550022。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镇政府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镇政府申请获取。镇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党政办;地址:因远村节夏南路20号;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联系电话:6550022;传真号码:6550022;电子邮件:08776550009LJ@sina.com;邮政编码:653303。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镇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镇政府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镇政府领取或自行复制。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镇政府的电子邮箱。镇政府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镇政府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镇政府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镇政府掌握的政府信息,镇政府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镇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镇政府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镇政府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镇政府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镇政府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在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镇政府以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镇纪委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镇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镇纪委投诉。监督电话:6551066;地址:因远村节夏南路20号;邮编:653303。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县监察机关或者县政府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