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1-26 11:02:31 点击率: 39 【打印】 【关闭】

元江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司法局结合自身职责职进一步拓展职能信息公开范围,充分利用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这一阵地,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今年以来,我司法工作动态98条,机构职能1通知公告5条,预决算公开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信息发布有限。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整改: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牢牢把握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

(二)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切实加强我县法治建设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增强信息数量,加强依法治县业务宣传。

(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元江县司法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