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元江县林草局 时间:2024-01-29 10:20:15 点击率: 29 【打印】 【关闭】

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署2023年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有序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成立了由局长付治为组长、分管副局长李远、段玉者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何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明确办公室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公开工作。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专栏。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的设置要求,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对栏目的调整和修改,现在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共有栏目6项。即:工作动态,通知与公告,预算决算公开,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制度、指南和目录,领导信息。全年共公开信息104份。

三是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严格遵守政务要开要求,抓好计算机网络的保密治理、规范信息发布等工作。制定《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开展网络安全自检自查工作,重点加强对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防范、治理工作和文件的治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对网站进行全面的自检自查,未发现泄露个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及出现红头和公章等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信息发布未严格按照三审三签,分管负责人和信息公开发布人员、稿件编辑人员为签署个人意见。

二是信息更新不及时。政务信息数量少,类型单一,缺乏特色。日常性报送的政务信息大多是动态性的,普遍都限于工作概况的一般性描述,形式千篇一律,未深入挖掘实际工作中潜在的有价值的经验与做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工作,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