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防震减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元江县防震减灾局 时间:2024-01-30 09:32:37 点击率: 29 【打印】 【关闭】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元江县防震减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秉持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防震减灾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准确公开信息。

(一)切实履行公开职责。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加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文件解读及其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

(二)抓好主动公开审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文日常办理过程,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不够

二是政策解读存在短板,解读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

是群众参与程度低,通过政务公开了政务信息的比例不高。

2024年,元江县防震减灾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的责任,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二是强化政策解读。不断扩信息公开渠道,逐步提高信息公开准确性、一致性、及时性,进一步创新解读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