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玉财农〔2022〕45号),现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7万元(具体预算单位、金额、科目名称、预算项目详见附表)。现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规定和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加强项目实施跟踪调度,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做好资金支付,保障项目实施进度与资金支出进度一致。同时,此次资金分配已将2021年底各地支出进度纳入测算因素,年度执行中将视各地资金支出进度再行调整,请必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尽快形成实际支出,确保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二、强化项目资金监管 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实施全过程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及时掌握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1.资金下达明细表 2.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绩效目标表 附件1 资金下达明细表 单位 | 项目名称 | 功能科目 | 部门经济科目 | 下达金额(万元) | 民族宗教事务局 |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 2130599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30227 委托业务费 | 57 |
附件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项目名称 |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 资金构成 (万元) | 合计 | 中央补助 | 省补助 | 市补助 | 县安排 | 其他 | 5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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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单位 | 元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年度 总体目标 | 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果,扎实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等重点工作。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绩效内容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扶持民贸民品企业 | 30 | 抢救保护民族文化项目 | 18 | 解决急、难、小困难 | 9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 比上年有效提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人民满意度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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