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元江县政府采购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预算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及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推广随机抽查形式,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财政监督检查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监督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的公告》,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了深化“放管服”的改革,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县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从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推行政府采购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快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政府采购领域监管工作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二、随机抽查范围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随机抽取5个2023年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30日 四、抽查内容 被检查对象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公告、公示、招标文件评标评审等交易流程是否具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云南省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不良行为清单》以及《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玉发改法规〔2023〕80号)明确的26个问题、《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指引》以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 五、随机抽查方式 县财政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据以下顺序依次实施,随机抽取确定检查事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组织实施检查、公示检查结果。通过抽查对象数据库和检查人员数据库,以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在具体检查过程中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等方式进行;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对抽查过程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依法依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依法行政,公正严格。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依法检查,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履行查办程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 (二)形成检查报告工作。工作完成后,及时将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工作情况行成监督检查报告。 (三)注重检查结果运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按规定在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据部门职责分工,依法查处。. 附件: 附件1:元江县2023年入场政府采购项目清单(2024双随机).xls
附件2:2024年政府采购“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项目及执法人员匹配情况.docx
元江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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