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的要求,现将元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征求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元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2)建设单位: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物流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甘庄片区西南部、红星分场五队旁、昆磨高速东侧,项目占地面积17.05亩。 (5)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和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为2500m3/d,远期处理规模为7500m3/d,近期铺设DN400-DN800污水管网32.46km,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处理工艺为“A-A-O+MBR膜”工艺。污水处理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物流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鸿凯 联系电话:139877344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电话/传真:0871-65818535 电子邮箱:1710264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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