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失业补助金申领 二、受理对象: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 三、受理条件:2020年3月至12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 2、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不足1年。 3、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四、申领方式:失业人员可在参保地经办机构或线上直接申领。 1、现场申领: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待遇。 2、线上申领: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jyj.yn.gov.cn),“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等途径线上申领待遇。 五、受理地点: 元江县文化路1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47、48号窗口) 六、所需材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 七、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0 八、咨询电话:0877-6553256 九、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如实填写失业人员失业原因(与失业登记时的失业原因一致),并履行告知员工相关失业保险权益的义务。经办机构据此录入信息系统。 2、失业人员凭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3、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提供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信息,通过内部数据比对,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 4、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告知申领人审核结果,自审核通过次月起发放失业补助金。 十、设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元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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