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7-14 09:40:10 点击率: 265 【打印】 【关闭】

一、事项名称:失业保险金申领

二、受理对象: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

三、受理条件: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四、其他待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待遇。

其他提醒:

12019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至法定退休年龄。

220203月起,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五、申领方式:失业人员可在参保地经办机构或线上直接申领。

1现场申领: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待遇。

2线上申领: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jyj.yn.gov.cn)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等途径线上申领待遇。

六、受理地点:元江县文化路1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4748号窗口)

七、所需材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

八、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0

九、咨询电话:0877-6553256

十、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如实填写失业人员失业原因(与失业登记时的失业原因一致),并履行告知员工相关失业保险权益的义务。经办机构据此录入信息系统。

2失业人员凭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3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提供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信息,通过内部数据比对,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

4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告知申领人审核结果,自审核通过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

、设立依据:《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元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