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领导)解读《全面深化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的方案》


来源:元江县政府办 时间:2021-12-31 19:44:43 点击率: 616 【打印】 【关闭】

解读人及职务:县委副书记、县长

解读时间:2021年12月26日

(一)指导思想。阐明了制定《方案》的目的,明了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职责任务,明确了工作运行机制。

(二)工作原则。一是统一领导。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二是统一建设。地方林草常驻专职消防人员(扑火队员)统一划转至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建设,办公、食宿、训练等统一在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是统一任务。将抢救人员生命的所有应急救援任务归口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四是统一管理。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严密组织,实施严格统一的管理;五是统一保障。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县财政投入总体稳定或略有增加,人随事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集约高效的原则,对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以现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保障经费为标准,纳入同年县财政预算。

(三)基本内容。一是队伍建设将县林草部门财政供养的救援人员统一划转至同级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训练,常驻备勤。县级组建70人的县级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整合后的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各乡镇(街道)组建6人的专职消防队或小型消防站,其中县核定的用于消防工作的事业编骨干消防员1人,其余5人可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二是主要任务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要承担以下任务,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1.扑救城乡、林草等各类火灾事故;2.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事故、空难事故、人员遇险事件等;3.参与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等的应急救援工作;4.根据队伍特点,参与执勤保卫、创文创卫和服务群众等基层建设、治理和服务工作。县消防救援队伍主要负责辖区工作,按照要求开展辖区内、跨辖区的应急救援;乡镇、街道队伍主要负责辖区火灾扑救、社会救助和抢险救援,及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基层群防群治工作。三是调度指挥常务副县长为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长,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长。常规性消防救援工作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调度指挥;处置林草火灾、地震救援、防汛抗旱救灾时,由相关指挥部副指挥长负责调度指挥;处置特殊、复杂灾害事故或大震巨灾时,指挥长应及时到场调度指挥,副指挥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必要时,党政主要领导应到场调度指挥。县消防救援大队可以根据需要调度指挥乡镇和街道的消防救援队伍。四是能力建设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坚持战斗力建设标准,紧紧围绕群众所期、任务所需,针对性的加强人员、装备建设。五是队伍管理县消防救援队伍坚持24小时驻勤备战,确保闻警即动、竭诚为民。乡镇、街道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小型消防站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管理,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开展日常训练,确保24小时有必要的人员常备常驻。

)工作保障。一是规范经费预算渠道,县级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及各乡镇、街道所需有关经费预算至县消防救援大队集中使用。二是规范人员经费保障统一纳入预算予以保障。三是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保障,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所需车辆、器材、装备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年予以保障。四是加强站点建设保障,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所需营房由同级政府统筹保障。

(五)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优待优抚。四是加快工作落实,按照市级要求,县级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20211231日前完成建设,2022年内各乡镇、街道的完成率不得低于70%2023年乡镇、街道的完成率要达到100%。五是强化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