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12-04 17:16:31 点击率: 273 【打印】 【关闭】

《元江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完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新格局,全面推进元江县紧密型医共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元江县出台了《元江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各有关部门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医共体建设工作是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举措。一是医共体建设是推进国家、省、市、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实践。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等,对医共体建设提出来新的要求。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公众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要求和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满足各族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服务需求。三是医共体建设是解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困难和问题的重要举措。如医疗资源总体不足,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亟待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高等困难和问题。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有关要求三部分共17项内容。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医共体成员组成方面。根据原则上每个县区建立1个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医防融合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等要求,元江县医共体以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成员单位包括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元江县急救站、元江民族医院、元江光明医院。医共体内实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院差别化管理,对民营医院仅实行医保打包付费和医疗服务监管。

(二)医共体组成模式方面。根据医共体内明确唯一法定代表人牵头医院法定代表人兼任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完成法人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变更的规定,元江县医共体的组成模式为:组建医共体理事会。医共体成员单位为理事会成员单位,设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理事长兼任公立医疗机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院长(主任)。常务理事原则上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常务副院长和县疾控中心常务副主任担任;理事原则上由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务副院长(副主任)和元江民族医院院长、元江光明医院院长担任。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实行职业化、年薪制管理方面。根据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医共体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院长年薪制等要求,2016年以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院长年薪制已经在全省、全市率先实施,并得到了省市的肯定的,医共体理事长、副理事长实行年薪制管理是对我县执行的县级公立医院年薪制管理的延续。因此,方案提出:理事长、副理事长实行职业化、年薪制管理,年薪由县财政承担。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院长聘期至2019年底到期,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院长2019年年薪按2018年年薪标准(县人民医院院长35万元、县中医医院院长31万元)计算。医共体理事长、副理事长2020年年薪分别核定为35万元、31万元,医共体理事长、副理事长年薪总额的60%为基础年薪按月发放,40%为绩效年薪考核后发放。医共体理事长、副理事长的年薪实行一年一定,医共体常务理事、理事薪酬及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由医共体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确定。

(四)人事管理方面。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由于医共体成员单位元江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已经取消了行政级别,方案提出:理事会成员实行聘任制、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三年,采取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管理。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县卫生健康局提名,报管委会同意后由县卫生健康局任命,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公立医疗机构成员单位的其他班子成员由医共体提名,由县卫生健康局任命,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五)创新医共体运行机制方面。充分发挥医共体整合资源的优势,医共体下设医共体办公室和人事、财务、医疗质量、护理、药事、科教、后勤总务、信息、医院感染、设备、中医药服务、医疗保险基金打包付费、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等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医共体成员单位内抽调,建立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实现统一管理、资源共享、信息互联互通的顺畅、高效、节约的运行机制。

(六)加强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方面。一是建立完善医共体考核指标体系,将医共体理事长、副理事长的薪酬与医共体内医疗资源下沉情况、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和市县综合考评、市县业务考评中医共体承担的工作相挂钩,将考核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财政补助、医保补偿、薪酬总量等挂钩,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医共体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薪酬要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等工作人员倾斜,按考核分配的绩效工资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50%,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七)加强特色重点专科建设方面。为提升服务能力,对申报成功的国家、省、市重点专科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财政补助。

(八)其他方面。由于编制、人事薪酬、医保等工作政策性强,方案原文引用了上级文件的表述。同时,根据元江实际,对推动医防融合、家庭医生签约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细化。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