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号)精神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18〕9号)。近日,元江县出台了《元江县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立足元江县城市建设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围绕“水安全保障、水生态良好、水资源持续、水环境改善、水文化丰富、生态宜居、高原特色”的目标,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切实转变城市建设理念,优化城市发展模式,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提升雨洪管理能力,削减城市地表径流污染,促进雨水资源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降低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实现70%雨水就地削纳利用,达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要求。计划到2019年,完成元江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到2020年,城市建设区20%以上的面积建成海绵城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全力推进元江县海绵城市建设。 《方案》强调六个工作要求: 1.规划管理。按照目标任务,完成元江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系统方案编制,按审批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明确规划径流总量、径流峰值、径流污染、雨水资源化利用等控制内容,确定城区海绵改造范围、内容及时序。严格贯彻落实《玉溪市规划局关于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纳入全市工程项目规划审查的通知》(玉规发〔2018〕18号)的要求,各工程项目规划审批部门在项目审批时,要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作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重要内容,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具体项目中,优化项目审查、审批流程,进一步做好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2.项目立项。政府投资建设的海绵城市项目,要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内容、规模、控制目标及技术参数、主要材料和投资概算。非政府投资的,明确海绵城市控制目标及技术参数 3.用地管理。拟出让(划拨)地块,要按专项规划明确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一并纳入供地条件。 4.建设管理。新建及改建项目,海绵城市工程设施应与主体同时规划设计、同时建设、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玉溪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等进行设计和审查。老城区、棚户区(含城中村)等改造项目,也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进行建设改造。 5.竣工验收及移交。海绵城市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应按照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执行,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及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验收,并随主体工程同时移交给项目管理单位。 6.运营管理。市政公用项目的海绵城市工程设施由政府指定的职能部门负责维护管理,其经费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的项目,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日常维护管理,项目合作期满后移交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维护管理。单位、小区的海绵城市工程设施由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护管理。 《方案》配套六个建设任务: 1.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新开发区域滨江片区、城北片区、城南片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道路、公园、绿地、广场、河道整治等公共项目,要率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老城区要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为突破口,结合棚户区(含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改造等统筹推区域整体治理,逐步达进到海绵城市建设的标准。 2.推进海绵型小区、建筑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已建的建筑与小区应结合实际,遵循因地制宜、施工科学简便、经济实用的原则,逐步进行改造,以达到低影响开发的要求。 3.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推行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减轻市政排水系统压力。 4.加强海绵型城市绿地与公园建设。新建公园绿地、城市广场应当因地制宜采取透水铺装、小微湿地、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植草沟、水塘等分散式消纳和集中式调蓄相结合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为滞蓄周边雨水提供空间,2020年全面推进滨江带景观提升项目建设,构建海绵型绿地系统。 5.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达标建设。加强对南溪河、清水河、元江、甘庄河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严格实施蓝线规划,禁止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结合雨水利用、排水防涝要求,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畜集雨水,削减洪峰,加快改造消除莲池公园片区、澧江路片区、水电巷片区、兴隆街片区、香江路片区城市易涝点。 6.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海绵建设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宣传海绵城市理念、规划、建设工作及成效,普及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知识,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认知度、支持度和满意度。 《方案》的出台目的在于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全面推进元江县的海绵城市建设,力争到2030年实现县城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其他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实行城市乡村海绵化建设,整体提升全县的生态宜居环境。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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