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5年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计划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5-11-18 09:25:24 点击率: 41 【打印】 【关闭】


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5年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计划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及主管局的具体指导下,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中心,以项目建设、保护管理、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大纵向横向沟通、协调力度,强化管护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对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建设生态元江、美丽元江和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分片负责、逐级负责等工作方式,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在防火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坚持“预防为主,不留死角;责任到位,不留空缺”的管理原则。一是层层签订责任状,管理局与管理站签订责任状,并与保护区周边村社、农户、坟主、智障监护人明确了责任,同时与(乡)镇街道办建立联防体系;二是严格纪律,森林防火期内,局长为防火总负责人,到保护区一线督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值班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并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反馈信息,做到纪律严明,高效运转;三是防火设施进一步加强,管理站配备了巡护服装、水壶、砍刀、电筒等并登记造册、定期维护;四是在重点区域、重要路口设固定森林防火检查点5个、流动检查点2个,实行24小时检查制度,共检查登记车辆6267辆次,人员8495人次,同时召集所有护林人员与乡镇护林人员交叉巡护,出动巡护人员523人次,有效的预防了森林火灾的发生;五是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防火知识培训和扑火演练,同时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活动和“十查”工作。在主要路口设置防火标示牌116块,张贴发放森林防火省、市、县长令和防火标语、宣传单(册)4058张(条、份),防火户主通知书320份,出动巡护宣传车辆356辆次,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417份,通过宣传,提高辖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营造了浓厚的防火氛围;六、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森林防火工作正常运转。

(二)完成《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上报审批工作及《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省级评审工作

根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国家林业林草局计资司《关于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建设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修改完善了《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云南省林业厅于2015年2月28日上报到国家国家林业林草局。2015年4月8日至11日,国家国家林业林草局保护司组织专家到保护区进行实地审查,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将最终稿报至国家林业林草,8月20日国家国家林业林草局(林规发〔2015〕117号)批复了《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5-2024年)》。2015年5月18日,省林业厅在昆明主持召开《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云南省林业科学院、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等的5位专家参加了审查会,专家们认真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情况汇报后,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和审查,同意通过审查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三)队伍建设工作

我局以“四群”教育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抓班子为根本,以抓学习为措施,以抓机制为保证,强化管理,创新举措,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促进自然保护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能力和人才保障。一是把握重心抓班子。管理局领导干部始终坚持以身作则的思想,带头参加各种学习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在工作、生活中关心干部职工,帮助其解决困难,营造了团结奋进、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同时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干部职工,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二是凝心聚力抓学习。学习是开启干部队伍思想宝库的钥匙。必须学懂弄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懂弄明相关保护区业务的法律法规,才能真正做到为保护区管理服务。我局以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为切入点,健全制度,使干部职工做到主动学习,自觉学习,善于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每月由林业局组织两次的学习大会,树立终身学习、学有所长和学以致用理念;三是深思熟虑抓制度。为使干部队伍建设取得长期成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的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效、廉洁、勤政的干部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踏实、实干选人用人,为能干事者顺利成长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我局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服务元江经济发展的高度,围绕构建和谐机关这个重点,研究部署本单位党建工作,从本部门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出发,及时成立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纠风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抓党建工作机制,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的落实措施,努力构建学习型、廉洁型、高效型班子。同时,与各管理站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局机关规范化建设,提升干部工作效能。对日常财务开支按照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的程序执行,重大财务开支,由集体研究决定,固定资产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中,严令禁止非专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驾驶公车,严禁公车私用。加大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做到“专款专用”,透明开支。严格纪律作风、请销假制度,上班实行签到制,有事请假,杜绝上下班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发生。通过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积极配合省市编办做好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构编制工作

根据《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编〔2014〕85号)精神及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结合保护区实际,紧紧围绕自然保护区基本概况、机构设置、编制数额、人员配备、人员结构、经费供养形式、职责任务及运行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并结合保护区的特点、重要性、社会作用以及管理机构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完成了《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方案》(建议稿)的编制工作,相关机构设置材料已报至元江县编办及市林业局。

(六)项目的申报及实施工作

2015年我局共申报了《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5年能力建设项目》,《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计划》、《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资金申报项目》、《云南芙蓉野外调查与救护项目》、《云南火焰兰野外调查与救护项目》5个项目,涉及资金642.6元。2015年9月,云南省林业厅(云林函〔2015〕516号)批复了《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计划》;《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5年能力建设项目》也已得到批复,将按程序上报实施方案,待批复后实施。《元江柄翅果资源调查与保护项目》和《旱地油杉拯救与保护项目》在西南林业大学相关技术人员的配合指导下,对柄翅果及旱地油杉资源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内容包括野外分布调查、生境调查,群落植物标本的采集和鉴定,所在植物群落的物种组成和结构,自身种群数量、种群结构、开花结果情况调查、更新状况、生存干扰因素等。目前,柄翅果项目完成宣传牌5块、宣传碑2块、样地布置3块、巡护路线3条、设备购置4.42万元(彩色复印机1台、电脑2台、相机2台、移动硬盘1个)。旱地油杉项目完成宣传牌2块、就地保护设施建设5套、设备购置1.66万元(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2台、移动硬盘4个,数码相机1台)。两个项目现已进入收尾工作,将按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验收。

(七)完成2014年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基金兑付工作

2014年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基金兑付工作于2015年3月中旬启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工作组,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级组织密切配合,及时足额地将补偿基金兑付到林权所有者手中。此次兑付涉及8个乡镇街道,24个村委会,65个村民小组,共兑付补偿基金合计:246.901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兑现178.125万元,省级公益林兑现68.776万元。通过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高了农村村民保护生态的意识,促进保护区和谐发展,有助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提升,有助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八)做好野生动物肇事调查工作

为弥补保护区周边由于野生动物对社区群众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局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损失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入村进户进行细致调查。经调查,野生动物肇事受损农户45户,涉及面积69.3亩,经济损失42460.30元,保险公司实际赔付38688.00元,赔付率达91.1%。

(九)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以县城监测站为中心,并以7个县级监测点为重点,对有候鸟栖息的水库、坝塘、湿地、江边、水田和野生鸟类迁飞通道、迁飞停歇地等组织力量到位到岗进行重点看护和监控,进行定期观测,进一步明确监测人员和监测措施,提高了迅速发现和上报疫情的工作能力,形成我县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体系,严密监测迁徙候鸟动态。一年来,顺利完成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完成疫情快报信息302份,放生候鸟红斑鸠12只。在上报疫情中没有发现异常情况,今后,将继续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十) 加强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

根据国家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和《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云环通〔2015〕139号)要求,及玉溪市林业局相关文件的通知精神,我局组织人员认真开展保护区辖区内开发建设活动的检查工作,经查: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共计发生涉林案件4起,违法占用林地面积 1913.5 平方米。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3起,违法占用林地面积1167.3 平方米;擅自占用林地案件1起,违法占用林地面积 746平方米。案件已移交元江县森林公安局调查处理。

 

(十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是我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县综治委的领导下,圆满完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任务,按时出席综治会议,记录完备,对社会反映强烈,敏感程度大的社会问题及时拿出方案,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并按时向主管局综治办准确地反馈综治意见,报送综治信息,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工作重心向防范转移,全面落实治安防范体系建设,为广大职工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积极在保护区周边社区开展“保护自然、人人有责,进入林区、防火第一”的宣传教育活动,平时也要求在工作和生活中高度警惕,层层落实,严格把关,实行领导逐级负责制,保证了自然保护区内无森林病虫害和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

(十二)认真做好木材运输检查工作

木材运输监管工作我局在管理好自然保护区的同时,还负责两个木材检查站的监管工作,并严格按照木材检查站的工作规定,在人力不足的情况下仍然坚守岗位、认真履职、严格执法。一年来共检查运输木材车辆49辆次,检查木材986.5立方米,未发现违规运输现象,木材运输秩序井然。 

(十三)完成玉溪至磨憨铁路涉及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行政许可核准工作及国家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组织的专家评估组对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进行管理评估工作

2015年4月27-29日,国家国家林业林草局组织专家组到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实地审查,专家组一致通过了铁路涉及保护区实验区的可行性。 5月7日,国家国家林业林草局(林护许准〔2015〕0512号)批复同意了在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修建玉溪至磨憨铁路的行政许可决定。2015年8月28日至29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组织,由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催国发教授为组长的评估组一行7人,到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评估工作。专家组深入到保护区江东片区进行实地考察,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专家们对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工作成绩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十四)“十二五”期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2年9月元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通过市林业局向省林业厅编报了《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2年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3年2月20日经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2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云林保护〔2013〕11号)得到批复,涉及资金190万元。主要包括编制管理计划、社会经济本底调查、建立和完善巡护管理及监测体系、桫椤种群调查及监测、新种瘤果三宝木调查、蜂猴种群专项监测、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等八个方面,项目实施中在中国科学院昆明勘测设计院有关专家的配合指导下,顺利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工作,并经上级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森林防火方面

一是林区可燃物载量多,火险等级高,潜在的火灾隐患大,尤其是一些重点路口、山口杂草茂盛,人工清理费用高;二是保护区地形复杂,无防火通道;三是保护区周边社区人口多,人员活动频繁,森林防火压力大、任务重;四是保护区四周地形开阔,入山路口较多,管理难度大;五是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林火监测和通讯系统比较落后,扑火队伍装备和后勤保障体系不完善,与目前森林防火工作需要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保护区面积亟需扩大

元江自然保护区内分布着我国唯一的河谷型萨王纳植被类型,在我国自然保护区中生物多样性地位十分重要。保护区物种非常丰富,据西南林业大学于2008年完成的综合科学考察查明:有维管束植物2303种,哺乳动物97种,鸟类258种,爬行类71种,两栖类动物53种,鱼类34种。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桫椤、元江苏铁、水青树等10种,发现云南省植物分布新记录10种和12种元江狭域特有植物,发现特异大戟科植物新种瘤果三宝木。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7种,包括绿孔雀、巨蜥、蟒蛇等12种国家Ⅰ级保护动物。如此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充分表明元江自然保护区具有很高的保护价值。根据近三年的管理发现,在元江河谷东岸,尚有大面积典型的干热河谷型萨王纳植被类型区域分布在保护区之外,却没有划定任何法定的保护区域,该区域分布有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如:元江苏铁、云南苏铁、蚬木等,还分布有大面积的野生喜树群落,据相关专家介绍,如此大面积的原生喜树群落在云南省乃至国内都十分罕见。特别值得关注的是,2014年在曼旦前山片(脊背山)发现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绿孔雀和被相关专家认为已经灭绝了50年的珍稀濒危物种云南火焰兰。因此,应抢救性保护上述区域珍贵的生物资源的栖息地,尽快在综合科学考察的基础上,调整扩大保护区的范围,使之更有利于元江干热河谷生态系统和物种的保护。

(三)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依然突出

一是地方项目建设与保护区建设的矛盾依然存在,如水电站、水库项目建设与保护区建设的矛盾;二是采挖中药材、采土等影响自然保护生物多样性生存环境;三是植被恢复方式单一,潜在的外来干扰不容忽视。

(四)专业技术人员缺乏

目前,支撑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科研的技术设备比较落后,没有相应的实验室、资料室、宣教室,更没有其它的高新技术设备,保护区的科研活动大多依靠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合作来完成;在科研方面,由于长时间奉行抢救性保护的原则,不利于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影响了自然保护区的发展。就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在现有职工中没有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在科研、监测和解决复杂技术问题、开发应用新技术、新知识和项目实施等方面,还不能适应科学研究和与非政府组织协作交流发展载体的需要。

(五)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是很强的社会公益性事业,需要由国家和地方财政专项投入。但是,投入不足一直是制约保护区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没有规范的投入渠道和稳定的经费来源,随着全国保护工程的启动,国家已开始对保护区事业发展安排专项投入,但还远远不能满足基本的发展需求,主要表现在:一是投资总额还较小,很难正常维持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二是地方配套资金难以兑现,尤其是我县属贫困县区,地方经济比较落后,财政紧张,很难将保护区基本建设纳入地方投资规划。

三、2016年及“十三五”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

(二)进一步扩大宣传,努力提升自然保护区的知名度;

(三)进一步加强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合作与交流,提高保护区科研和监测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全力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五)进一步强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完成《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5年能力建设项目》、《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计划》项目工作;

(七)积极做好项目的储备及申报工作;

(八)尽快调整扩大保护区的范围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偏小,无法满足保护管理需求争取在十三五期间调整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划,并尽快启动前期资源调查等准备工作

(九)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完成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工作;

(十)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局交办的工作。

 

 

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5年11月10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林业局 发布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