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住建局关于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县审计局: 为加强对财务收支管理及预算执行情况的落实,根据元审报〔2010〕10号审计报告的要求,我局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围绕审计报告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认真开展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未纳入项目库管理600 000元 针对此问题。我局认真学习《元江县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制度》,今后严格执行项目库管理规定,保证项目信息内容完整、更新及时。并及时与县财政局对接将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纳入项目库。 二、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3 134 900元 县住建局2019年部门决算其他收入3 134 900元未编制预算。针对此问题,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此次审计发现县住建局2019年部门决算其他收入3 134 900元未编制预算的实际情况,要求各责任股室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对接,提前掌握下年度资金安排情况,配合财务室做好部门安排资金的预算工作,确保将其他部门安排的资金全部纳入预算资金管理范围。县住建局今后强化预算统筹能力,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精准度。 三、公务接待超标准和接待报销不规范 针对此问题,我局重新修订了《元江县住建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于7月31日下发执行。要求公务接待前由办公室统一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并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接待严格实行接待函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按标准接待。接待费报销附接待清单及公务卡结算清单。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元江县“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暂行)》和《元江县住建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要求住建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各项规定,确保每项公务接待支出均符合相关规定。 四、应缴未缴结转资金2419 000元 针对此问题,我局及时组织局班子成员和财务室相关人员学习了《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提高结余资金管理认识,修改完善了《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我局已和县财政对接筹措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将结转资金2 419 000元及时上缴县财政。暂未整改完毕。 五、往来款长期挂账8 323 300元 针对此问题,我局修改完善了《住建局内部会计监督审核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切实加强“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向县政府进行了报告,争取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清理此项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截至2020年7月31日,我局已清理“其他应收款”1 400 000元,“其他应付款”1 036 300元。 六、拖欠民营企业账款39 514 800元 针对此问题,我局已向县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县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尽快兑付拖欠民营企业账款39 514 800元,截至2020年7月31日,我局偿还拖欠民营企业账款2 883 916.2元。 七、应退未退非税收入7 991.35元 此问题,在玉溪市人防工程专项审计中作出处理已整改。 附件:1.《元江县住建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2.2020年1-7月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已支付情况表。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日 附件2:2020年1-7月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已支付情况表.xlsx 附件1:元江县住建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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