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43330050100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公安机关在城市交通、社会治安、城市公共区域消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房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屋拆迁、物业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牲畜定点屠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2)行使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3)行使动物防疫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4)履行省、市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职责。 (15)完成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城市管理股、执法中队。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城市管理过程中,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法。推进柔性执法,在行政执法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辅导建议、行政指导、警示约谈等非强制性手段,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 一是加强街道巡查,改善城区环境。持续深化城市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工作,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的原则,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城区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门面延伸、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排乱倒、乱设广告牌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综合整治,为我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营造了整洁有序环境。共清理流动摊贩4880起,占道经营4300起,暂扣占道物品1起,清理、纠正乱贴乱画或散发小广告154起,责令整改1起,拆除违规、破损横幅布标39条。作出简易行政处罚43起,罚款4300.00元。 二是开展乱停乱放整治。利用接入公安监控系统的数字城管平台对道路进行实时监控,与交警大队共同协调配合,查处违停行为,对违停车辆要形成高压打击态势,营造严管重罚的整治氛围有效治理中心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乱放现象。共计查纠规劝车乱停乱放2729起。 三是加大建筑渣土乱倒乱堆整治。依托数字城管监控抓拍取证,主动加强与交警、路政、农机、建管、质监、环卫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源头监管,加大对出入工地的土方车辆的执法检查,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违规处置渣土案件的发生;聚焦重点区域、时段,针对夜间、城郊结合部等渣土偷乱倒违法行为高发的特点,通过定点固守、设卡检查、机动巡查等方式,打击偷乱倒渣土违法行为。对为密闭运输、沿途抛洒行为纠正3起,行政处罚1起,罚款300.00元。 四是加强损坏市政公用实施及破坏绿化景观的查处力度。对县城区市政公用实施及绿化景观树木加大管控力度,杜绝随意损坏市政公用实施和采摘景观树花果的行为,对于砍伐城市绿化树木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是完善审批制度。建立了联审联批制度,从源头上管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市政道路开挖、占道装修施工、私搭乱建。主要由自然资源、住建、公安交警为审批部门,依据建设方、业主方申请、涉及单位现场勘查,执法大队办理审批及日常监管。有效杜绝了擅自施工、私自开挖、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审批施工占道20起,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20,747.96元,审批新开车辆通道口3起,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89,741.83元。 六是抓好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抓好平台信息处理和工作流程的运转,协调、督办工作。2024年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发现城市管理问题875件,立案871件,应结案 871件,结案871件,结案率为 100%;按期结案871件,按期结案率为100%。 七是做好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体民心、察民情、办民事来抓,切实做好信访工作。2024年共办理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交或信访件 10件,微信、来电举报1件,均已办结,信访人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根据县财政统一安排,未开展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故《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3,861,428.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61,428.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7,666.44元,增长7.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7,666.44元,增长7.4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退休生活补助增加82,000.00元,往年欠拨公积金372,354.00元在当年形成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3,861,428.58元。其中:基本支出3,803,346.58元,占总支出的98.50%;项目支出58,082.00元,占总支出的1.5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7,666.44元,增长7.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9,584.44元,增长5.83%;项目支出增加58,082.00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58,082.00元,为死亡抚恤金。其余支出增加为补缴以前年度欠拨住房公积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03,346.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89,735.90元,占基本支出的99.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610.68元,占基本支出的0.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08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死亡抚恤金项目经费58,082.00元,主要用于支付死亡抚恤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1,428.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67,666.44元,增长7.45%,完成年初预算的76.5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6,58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8%,完成年初预算的57.3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88,5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0,006.08元、死亡抚恤金8,08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不到位。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0,423.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完成年初预算的54.8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9,811.3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611.7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的卫生健康支出不到位。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713,20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6%,完成年初预算的81.4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649,596.7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610.6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办公经费未落实到位。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1,2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9%,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01,21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以前年度欠拨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有限,“三公”经费未能形成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库存原因,“三公”经费未能形成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事业单位,非行政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52,738.07元,其中,流动资产605.00元,固定资产52,133.0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0,247.0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169.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8项,账面原值54,9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二级预算单位,根据县财政统一安排,未开展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故《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800433300501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009533620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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