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43330000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 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 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 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 地方性规定;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贯彻执行 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市政和房屋项目建设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3.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研究拟订村镇建设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集镇污水垃圾和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 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 4.承担推进在建房屋及市政项目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在建房屋及市政项目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6.承担城镇住房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和资格审查、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财政统核工资购房补贴标准审核;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活动;指导监督标准定额、招标投标工作;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定施工、建设监理和勘察设计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8.负责拟定城市更新规划及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城中村、老旧小区等城市更新项目,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9.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 责任;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10.承担建筑工程(含防空地下室)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11.承担指导、监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负责受理、调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 12.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负责防空地下室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元江县委办公室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元室字〔2024〕22 号)精神,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元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 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股、建筑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住房保障股(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元江县城乡城乡建设中心 2.元江县房产管理所; 3.元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4.元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统一编报预算的情况说明: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独立编制机构4个,独立核算机构2个,分别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和元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故元江县城乡城乡建设中心、元江县房产管理所、元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等3个单位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由局机关合并统一编报。元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因机构改革遗留问题暂时保留预算单位,用于对单位机构改革后未安置人员发放人员工资直至人员安置完毕。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截至2024年7月23日,元江县建筑业企业统计入库的共有22家,二季度,22户资质以上建筑企业累计上报产值134,599.00万元,同比增长8.7%。预计今年三季度实现建筑业产值28.49亿元,同比增10%,全年实现建筑业产值36.70亿元,同比增10%。 (2)2024年1-8月完成房地产业投资44,371.00万元,同比增长22.25%,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12,533.00万元,同比增长-61.40%;销售商品房面积52,785.00平方米,同比增长10.05% ;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总额11,624.00千元,同比增长2.16%。2024年1-9月预计房地产开发投资13,633.00万元,同比增长-62.68%,全年预计完成投资32,000.00万元,同比增长-31.72%;预计商品房销售面积57,585.00平方米,同比增长9.37%,全年预计商品房销售面积72,785.00平方米,同比增长2.45%;三季度预计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总额(错季)19,878.00千元,同比增长3%。 2.城市更新有序推进 (1)12条“断头路”目前已经完成通车9条(铭学路、兴元路南延线、文化路东延线、平安路北延线、澧中路东延线和澧中路中段、同吉路北延线淇水路至凤凰路段、城南路、兴隆街西延线、西门路),正在推进建设的3条(兴隆街东延线、天宝路南延线、兴元路北延线);规划新建道路7条,其中跨江大桥联络线江东段道路工程已完工,元江县城规划1号路道路工程和红河街改扩建道路工程已完成招投标暂未开工建设,澧江路改扩建、凤凰路北延长线、元江县城规划18号路和红旗路改扩建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工作,并把建设任务纳入十五五规划。 (2)景观提升项目4个,分别是滨江带景观提升(一期)、迎宾大道、引水入城和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目前四个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基本完工,二期工程由于建设资金缺乏,计划纳入十五五规划中建设。 (3)持续抓好排水管网巡查检查,做好管网疏通清理,投入26万元对南门桥、人员居住密集的小区、农贸市场周边管网进行了清掏,加强汛期前的管网排查,积极组织人员对建成区污水管53.32千米,雨水管79.89千米,雨污合流管网15.55千米进行全面清排,确保汛期安全度汛。加大宣传排水许可,摸排检测重点排水户20户,新增发放一般排水许可证3户。2023年城市更新项目10个,已开工建设6个,正在做前期工作4个,完成投资约26,606.00万元。 (4)2024年我县城市更新项目共9个,计划完成投资2.54亿元。截至7月底,实现项目开工8个,开工率89%,完成投资1,862.00万元,占全年计划完成投资的7.3%。其中: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任务14个,已完成3个,截止目前完成投资742万元;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任务1个,已编制改造方案;2022年棚户区改造任务735户,西门村改造消化377户,还有358户通过实物安置完成,目前已取得项目安置房建设A号地块。 (5)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一是为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我县在完成3,844套公租房分配工作的基础上,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提质扩面,实施细则初稿已拟定,待政府会议研究,上半年租赁补贴保障家庭名单已录入“一卡通”平台,待财政部门发放;二是为保障新市民、青年人、引进人才、产业工人等住房,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任务221套。 (6)全县共36条主次干道(巷)2座跨江大桥、2个广场、商业街,已全部安装路灯2,085颗路灯杆、4,867盏灯。道路及公共场所装灯率达到100%。出现问题及时维修和更换,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城区主要道路、街巷均设有路灯照明装置,夜景照明和路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良好,路灯亮灯率达100%。 (7)开展供水管线漏损全面排查,并在排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元江县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可研报告和元江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 3.城市精细化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1)加快推进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已累计完成道路停车泊位数量元江县城区目前规划停车泊位2,509个,智慧停车泊位1656个。上半年搬迁高位摄像1个,整改安装阻轮器95个,根据停车需求实际调整安装路牙机100余台。 (2)2024年绿美城市建设项目开工11个,未开工5个,完成绿化面积86,272平方米,完成投资4,237.60万元;绿美社区建设项目开工1个,未开工2个,完成绿化面积4,000平方米,完成投资480.00万元。 (3)县城建成区无旱厕,集中市场化管理的社会公厕28座(含移动公厕5座),其中,A级2座、二类26座。5座移动公厕达到“四净三无二通一明”标准,23座社会直管公厕达到“三无三有”标准。 4.统筹抓好乡村建设 (1)继续实施红河街道桥头社区那堕村、咪哩乡大黑铺村委会大黑铺村、洼垤乡邑慈碑村委会邑慈碑村共239户农房室内功能提升改造工作,2022年-2023年度已下达资金共计478.00万元,支出158.40万元,支出进度率33.14%。 (2)2024年元江县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77户,其中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3户,目前开工53户、开工率100%,竣工31户、竣工率58.4%;农房抗震改造任务24户,目前开工24户、开工率100%,竣工18户、竣工率75%。 (3)持续推进“两污”治理。目前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覆盖率分别为100%和85.27%。 5.抓好安全有关工作 (1)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共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报监备案项目4项,建筑面积约2.35;结转历年监督工程15项,建筑面积105.7万㎡;共有监管工程19项,建筑面积107.5万㎡;共参与竣工验收监督项目2项,建筑面积约0.89万㎡,验收合格率为100%。共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37次,下发《建设工程安全检查记录》37份,直接下发或建议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25份,共查处安全隐患151条,查处的安全隐患,已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2)共受理了消防联合验收6件,建筑面积70,569.19㎡;消防设计审查5件,建筑面积99,632.77㎡;消防竣工备案2件,建筑面积1,570.88㎡。 (3)截止目前共累计排查上报录入系统自建房48,150栋,排查非经营性自建房数量45,214栋, 排查经营性自建房2,936栋。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共房62栋已全部整治销号,其中有一 般安全隐患的15栋(蓝牌),重大安全隐患的21栋(黄牌),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的26栋(红牌)。排查录入非经营性自建房45,214栋,完成率达到100%。存在安全隐患的315栋,其中存在严重安全 隐患的1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22栋,一般安全隐患的292栋。目前正在组织整改销号。启动城乡房屋建筑抗震安全隐患2,509幢高风险房屋排查工作。 (4)燃气专班出动检查人员61人,车辆21台(次),检查公共安全餐饮人员密集场所的餐饮行业328家,发现并更换不合格减压阀108个,更换老旧软管140根,现场教育并整改有燃气报警器未使用6家。对全县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培训,发放宣传餐饮经营企业燃气安全手册576份。培训餐饮主要负责人576人全部培训完成,餐饮用户签订燃气安全使用责任书341份。 6.争资金谋项目工作情况 2024年向上争取已到位各类资金6,553.40万元;根据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方向,共谋划超长期特别国债建设项目13个,总投资120,639.95万元。已开工建设5个,处于谋划阶段的2个,完成可研编制的5个,完成可研初设编制的1个。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3辆,超编11辆。主要原因是我县2016年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需要,根据元建发﹝2016﹞74号文件《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给予购买环卫和绿化管护设备的请示》购买了绿化喷洒车1辆、路灯高空作业车1辆、环卫垃圾车7辆、洒水车1辆、冲洗车1辆。当年由于正值公车改革,上级通知停止所有车辆的采购审批,所以我单位无法向公车办申请办理该车相关报批手续,导致该车辆至今都无法办理相关落户手续,故11辆不属于编制内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68,348,887.0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43,887.03元;政府性基金159,905,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足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3,034,207.1元,下降27.2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一般公共预算与上年对比减少51,324,607.1元,下降85.87%,主要增加的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基本支出和部分项目支出减少;二是政府性基金与上年对比减少7,709,600.00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转,导致部分PPP项目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垃圾填埋应急处置工程专项资金、环卫一体化市场运作经费等未纳入预算;三是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4,000,000.00元,减少100%,主要是其他部门拨入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8,348,887.03元,其中:本年收 入168,348,887.03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43,887.0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9,905,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9,034,207.1元,下降25.9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一般公共预算与上年对比减少51,324,607.1元,下降85.87%,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基本支出和部分项目支出减少;二是政府性基金与上年对比减少7,709,600.00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转,导致部分PPP项目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垃圾填埋应急处置工程专项资金、环卫一体化市场运作经费等未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8,348,887.0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8,348,887.03元,其中:基本支出8,443,887.0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361,997.50元,下降5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相应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办公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59,905,000.00元,与上年对比52,672,209.60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导致PPP项目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垃圾填埋应急处置工程专项资金、环卫一体化市场运作经费等未纳入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49,4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及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607,2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及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9,357.9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7,867.0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74,549.9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5,238.9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大病保险、工伤保险); 2120101行政运行1,831,066.7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120104城管执法437,429.40元,主要用于县房产管理所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3,755,937.10元,主要用于县城乡建设中心、县质管站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555,84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9,000.00元,较上年增加2,100.00元,增长2.4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和上年都没有预算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31,100元,增长100.7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按照2025年市本级人员类、运转类支出项目编报说明要求,我局预算经办人根据本单位公用经费用途进行了细化。元江县住建局特定项目多,接待支出也较多,主要用于滨江路建设项目、市政道路改造项目、公厕项目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而这些年县财政库存原因,当年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经费当年未能形成支出,欠的公务接待费越来越多,住建局班子领导决定逐年解决此问题。因此增加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000.00元,较上年减少29,000.00元,下降5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00.00元,较上年减少29,000.00元,下降5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 增减变化原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减少部分公务用车,相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共申报项目11个(含政府采购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项目),项目资金159,989,6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2个资金84,6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9个资金159,905,000.00元。2025年纳入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2个,2025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按照项目具体情况,对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进行指标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本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偿还2022年元江县城滨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省城乡投(国开行)〕本息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35,700,000.00元 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项目的建设将改善本项目改造范围内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搬迁群众的生活品质,项目的建设对改善棚户区群众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区域城镇化进程,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产出指标情况:本次偿还贷款本息金额35,700,000.00元;项目验收合格率≥100.00%;项目开工及时率≥100.00%。社会效益指标情况: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改善。满意度指标预期达到的效果:受益对象满意度≥95.00%。 项目名称:元江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贷款利息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20,470,000.00元 项目绩效目标:改善棚户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切实改善城中村居民的居住环境,使更多群众共享改革和城市发展成果,改善滨江片区居民居住条件,加快推进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改善民生,加快城市建设。产出指标情况:本年应还贷款利息总额20,470,000.00元;保障户数≥657户;改造房屋完成率≥100.00%;贷款及时支付率≥90.00%。社会效益指标情况:居住环境改善条件得到改善。满意度指标预期达到的效果:保障对象满意度≥95.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基本支出:是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城乡社区支出:指反映政府在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支出。 老旧小区改造:指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17,123.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4,623.92元,增长33.48%,主要原因分析:非税收入纳入本年预算。本年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办公费172,270.00元、水费7000.00元,邮电费5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17,780.00元、工会经费18,673.92元、福利费9,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502,128,643.33元,其中,流动资产20,805,129.40元,固定资产2,259,918.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6,405,379.50元,无形资产695,301.21元,其他资产341,962,914.6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152443.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77281.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800433300111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2025021003362409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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