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10-16 15:51:20 点击率: 62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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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房地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技术规范;

2.负责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对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监管及维护;

3.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包含楼盘表管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

4.存量房(二手房)转让管理,包含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存量房(二手房)转让合同网签及备案、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等;

5.房地产业相关数据统计;

6.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及其资质的初审和备案;

7.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物业纠纷调解;

8.按照房产测量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做好房产面积的测绘、审核工作,包括房屋测绘机构备案情况查验、房屋测绘成果审核等;

9.做好房屋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2023年,我县房地产市场总体趋于平稳,各项经济指标较2022年相比增速有所下降,共有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9个(书香雅苑、元江滨江明珠、华源胜境、南门农贸鑫城、元江县高桥居住小区项目二期、元江悦府、书香佳苑、丽景园、侨乡华庭),其中书香雅苑、元江滨江明珠、华源胜境、南门农贸鑫城、书香佳苑、丽景园已投入使用,所有项目均已统计入库。20231-10月,共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本,批准预售商品房面积为1.91万㎡,20231-10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884户,交存金额4,830,000.00元,拨付使用99,000.00元。

2.严格落实各项房产政策,规范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20231-11月,协助市、县对部分领导干部个人房产查询3,184人次,协助公积金查询218份;协助公检法查询3,601人次,查封19起;新装订档案547册;注销抵押登记105件,注销面积1.26万㎡,住宅维修资金变更356件;二手房交易547件,交易面积6.0万㎡,交易金额:16,300.00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1,156户,面积11.2万平方米,交存金额7,080,000.00元,拨付使用120,000.00元。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1,072件,面积12.11万㎡,金额487,255,100.00万元;房屋租赁登记备案12份,面积0.13万㎡,租金178,100.00元;提供党委信息约稿8篇。

3.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开展烂尾楼梳理排查、房地产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工作,结合元江实际起草了《元江县房地产业促销售稳投资防风险一县一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积极配合云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成功申请高桥居住小区项目二期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25,000,000.00元。

4.积极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接,协助局机关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制元江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目前,已编制完成《关于制定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施方案(初稿)》、《元江县前期物业服务成本调查审核报告(初稿)》。

5.认真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进行违规搭建排查,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26个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进行环境卫生、(消防安全)、高空抛物、私搭乱建、防洪防涝、防溺水的等检查,确保物业管理小区环境宜居,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及时协调物业矛盾纠纷,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营造良好服务氛围。2023年至今,共收处由县信访局交办、电话投诉、现场来访等物业管理投诉信访案件共计33件。

6.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等工作,对县内4家房地产经纪机构、2家物业服务企业、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并按时录入监管系统。

7.根据《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通知》(〔2023-333号)文件要求,我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房地产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在元江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版块)、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产中介机构微信群内等公众网站、平台发布了《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防范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组织工作人员实地到县城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中心、居民小区内、各业务银行营业大厅等公共场所发放宣传手册100余册,进一步提高群众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意识,形成里打非处非良好舆论氛围。

8.主动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对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主动承担红色物业示范小区、示范企业、美好家园小区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元江县共创建红色物业示范小区4个(书香庭院、惠隆佳园、盛世百合、元江第一城)、红色物业示范企业2家(云南普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元江分公司、元江绿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目标任务红色物业示范小区2个,红色物业示范企业2个、美好家园小区2个。同时,我所注重物业管理理论创新,协助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四级联创城市基层治理实地调研,并参与调研报告起草,为进一步加强小区治理、优化居民小区管理体制、切实提升小区治理水平贡献力量。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情况,故附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为空表。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585,920.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0,114.47元,占总收入的99.0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806.42元,占总收入的0.9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4,027.93元,增加24.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3,221.51元,增长24.2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806.42元,增长16.1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工资晋升、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增加;二是增加主管部门拨入的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585,920.89元。其中:基本支出585,920.89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4,027.93元,增长24.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4,027.93元,增长24.16%;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工资晋升、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增加;二是增加主管部门拨入的其他收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5,920.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6,542.83元,占基本支出的96.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378.06元,占基本支出的3.31%。人均公用经费支出6,459.3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114.4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1%。与上年相比增加113,221.51元,增长24.25%,主要原因:本年人员工资晋升、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95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5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452.9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759.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193.1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66.7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73,477.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人员经费及运行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三公经费实现只减不增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按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三公经费实现只减不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为事业单位,非行政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资产总额448,811.67元,其中,流动资产27,755.00元,固定资产390,948.5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108.1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38.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267.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800433300301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