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3-11 17:13:22 点击率: 273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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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人民防空地方性规定;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2.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房屋建设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

3.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研究拟订村镇建设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集镇和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

4.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6.承担城镇住房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和资格审查、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指导监督标准定额、招标投标工作;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施工、建设监理和勘察设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8.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建设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9.指导管理全县城市供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综合管理、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11.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12.承担指导、监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负责受理、调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

13.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共设置 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股、住房保障股、建筑市场管理股、市政公共事业管理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加强部门联动,联合街道、社区做好群众工作。推进完成西门村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和2019-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收尾工作,加快融资推进2022年棚户区改造、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和2023年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开工建设。

2.高标准推进美丽县城建设。提升环卫路灯一体化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垃圾焚烧厂整改工作。补齐市政工程、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按期高质量完成12条断头路和4个景观工程项目全面建设;实施城市停车智慧化改造、智慧路灯改造、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管理项目。

3.持续抓好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健康发展。盯紧重大项目,梳理统计中小项目,提供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做好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企业经营、项目开发、统计数据上报等行为的监管,不断规范和维护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康发展。

4.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要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作用,大力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整治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切实解决沿街门店、市场影响城市环境的突出问题。

5.继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突出事故风险防控,认真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及城市燃气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等各项整治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尽快转变监管模式,将现场隐患与企业履责不到位的行为挂钩,实现项目监管与企业监管的有机结合、动态关联,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加大对施工项目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1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3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888.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6.84万元;政府性基金16,761.4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足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40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78.41万元,增加2.7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一般公共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13.06万元,增加1.83%主要增加的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预算增加二是政府性基金与上年对比增加86.45万元,增长0.52%,主要是增加PPP项目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预算;三是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378.90万元,增长1,795.73%,主要是预计增加其他部门拨入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488.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488.3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6.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6,761.4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9.51万元,增加0.5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一般公共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13.06万元,增加1.83%主要增加的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预算增加;二是政府性基金与上年对比增加86.45万元,增长0.52%,主要是增加PPP项目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888.3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488.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8万元,减少1.3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工资福利支出中住房补贴、奖金预算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福利预算减少。项目支出17,156.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89万元,增加0.6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了PPP项目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支出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及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9.9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及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7.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1.14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9.7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大病保险、工伤保险);

2120101行政运行209.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59万元,主要用于元江县城区环卫绿化路灯雨污管护一体化市场化运作经费支出及元江县城市路灯电费;

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11,935.46万元,主要用于元江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专项资金支出、元江县国道213线县城过境段改扩建PPP项目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元江县国道213线县城过境段改扩建项目贷款本息经费支出、元江县滨江路建设项目贷款利息经费支出、偿还2022年元江县城滨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省城乡投(国开行)]本息经费、元江滨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省城乡投(国开行)]本息经费、元江县跨江大桥PPP项目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

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0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专款专项资金支出。

2120810棚户区改造支出2,826.00万元,主要用于元江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贷款本息专项资金支出;

2120816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1,000.00万元,主要用于元江县垃圾填埋应急处置工程专项资金支出;

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500.00万元,主要用于元江县污水处理经费支出;

2120108 老旧小区改造支出373.00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专项资金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17.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0万元,较上年增加0.80万元,增加22.2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和上年都没有预算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万元,较上年增加0.80万元,增加114.2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按照2024年市本级人员类、运转类支出项目编报说明要求,我局预算经办人根据本单位公用经费用途进行了细化。元江县住建局特定项目多,接待支出也较多,主要用于滨江路建设项目、市政道路改造项目、公厕项目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而这些年县财政库存原因,当年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经费当年未能形成支出,欠的公务接待费越来越多,住建局班子领导决定逐年解决此问题。因此增加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纳入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2个,按照项目具体情况,对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进行指标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本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元江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2,000.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提升县城区水体岸线生态化保护与改造,夯实县城发展基础,营造滨水生态景观,同时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建设生态宜居县城,提高县城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县城人居环境。启动建设跨江大桥联络线建设项目江东段、规划1号路项目、红河街改扩建等城市道路;打通文化路东延线、平安路北延线、城南路、规划30号路四小至淇水路段项目等城市断头路;启动建设县城迎宾大道景观提升项目、县城引水入城(景观)项目等城市景观项目。产出指标情况:工程数量13个;竣工验收合格率≥90.00%;可持续影响指标情况:群众使用道路出行率≥80.00%;满意度指标预期达到的效果:受益对象满意度≥95.00%

项目名称:垃圾填埋应急处置工程专项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1,000.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全力以赴推动填埋场积存垃圾和渗滤液处置工作,确保不发生渗滤液收集池外溢的生态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事件。产出指标情况:工程数量1个;竣工验收合格率≥100.00%;社会效益指标情况:综合使用率≥85.00%;满意度指标预期达到的效果:受益对象满意度≥95.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基本支出:是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城乡社区支出:指反映政府在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支出。

老旧小区改造:指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11万元,下降44.55%,主要原因分析:非税收入未纳入本年预算。本年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办公费2.44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1.80万元、邮电费2.6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工会经费2.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福利费1.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资产总额48,447.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12.20万元,固定资产29.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6,310.48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30,395.6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65.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800433300700111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1.doc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2.doc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