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10-09 17:31:27 点击率: 196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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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10号)精神,制定本规定。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元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元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元江县城市管理局牌子。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股、住房保障股、建筑市场管理股、市政公共事业管理股。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人民防空地方性规定;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2.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房屋建设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

3.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研究拟订村镇建设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集镇和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

4.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6.承担城镇住房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和资格审查、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指导监督标准定额、招标投标工作;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施工、建设监理和勘察设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8.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建设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9.指导管理全县城市供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综合管理、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11.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12.承担指导、监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负责受理、调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

13.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积极抓稳保,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完成经济指标。元江县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在库15家,建筑业总产值三季度累计完成197,150.50万元,增速28.50%,全年预计增速15.00%。房地产业投资全年预计完成62,340.00万元,同比下降51.15%;商品房销售面积全年预计114,394.00㎡,同比下降43.46%;从业人员三季度581人,同比增长14.15%;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三季度183.58万元,同比增长16.15%。公共设施管理业固定资产投资全年预计完成16,756.00万元。

2.守牢安全生产红线,以人为本,保障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良好。全县共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大检查20余次,排查安全隐患190项,已督促整改;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排查自建房2,738栋,存在安全隐患59栋,完成挂牌对应管控;加强城镇燃气行业监管,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12次,共排查安全隐患173条,全部整改合格,组织入户宣传,推进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完成392户餐饮用户安装。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提高站位,多点开花,推进城市更新。2022年,元江县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共27个,计划总投资9.25亿元,截1027日,完成投资6.4868亿元。一是实施老旧改,将西门村小区作为第一期城市更新连片打造示范点,采用EPC模式,对14个老旧小区以及城中村实施全面微改造,改造面积122,057.12㎡,盘活低效利用土地和闲置国有资产,补齐公用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改善居住环境质量,已完成70.00%改造任务。二是实施棚户区改造,对福利巷片区,新村、高坎、双高等片区实施拆除重建工作,涉及735户,已进场施工。三是启动12断头路,目前,已通车2条。四是结合城市更新拆除老旧构筑物7,010.27㎡,修葺沿街老旧小区破损外立面,改造提升在建房屋市政项目围挡围墙,提升城市风貌。

4.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夯实新型城镇化建设。市政道路进一步完善,罗槃大道、跨江大桥联络线江东段、元江大桥、规划2号路、兴元路南延线相继通车,逐步形成一环四纵六横城市路网。城市污水管网逐步完善,新增污水管网5.75公里,雨水管网5.75公里,污水处理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逐步提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5.城市绿化美化进一步提升。结合城市更新拆墙补绿,新建市政道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新建滨江带状公园、梦幻世界主题公园、天宝路南段小游园、市民广场、对歌广场5个城市公园,新增绿地面积12.00万平方米。启动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完善城市园林规划,完善县城绿化管理制度。启动绿美城镇建设、绿城市、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制定实施方案。

6.加强村镇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目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31户,兑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48.60万元;完成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房屋建筑普查101,382栋,其中农村房屋91,408栋、城镇房屋9,974栋;成功申报农房功能提升改造示范村3个,正在开展实施;积极向上申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新申报传统村落2个,已向上申报6个传统村落传承保护资金,制作宣传乡村振兴抖音小视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股、住房保障股、建筑市场管理股、市政公共事业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1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0表)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671,582,202.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0,372,202.63元,占总收入的99.8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06,717,755.64元,增长307.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6,197,755.64元,增长308.3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520,000.00元,增长75.36%。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是新增还玉溪家园公司贷款:一是滨江片区棚户区项目贷款;二是农危改(一期)、(二期)项目贷款;其他收入增加主要是县其他部门转拨的资金与上年对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672,103,387.07元。其中:基本支出4,195,878.68元,占总支出的0.62%;项目支出667,907,508.39元,占总支出的99.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9,384,145.47元,增长215.9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05,763.72元,增长55.97%;项目支出增加457,878,381.75元,增长218.0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未完成支付的部分环卫绿化路灯市政管网管护一体化经费、污水处理经费;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还玉溪家园公司贷款:一是滨江片区棚户区项目贷款;二是农危改(一期)、(二期)项目贷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95,878.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72,560.15元,占基本支出的47.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23,318.53元,占基本支出的52.99%。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2,837.76元(扣除委托业务费-停车泊位费及市政雨污管护费1,972,103.1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7,907,508.3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46,405,674.89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农村危房改造项目6,676,100.00,其中:支付元江县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146,100.00元资金;支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贷款本息500,000.00元;支付农村危房改造劳务费30,000.00元。

2.住房保障支出项目3,529,270.00元,其中:支付那诺乡2014年卫生院廉租房建设工程款200,000.00元;支付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759,270.00元;支付元江县城保障性住房代理销售佣金1,570,000.00元。

3.市政项目工程款17,783,320.44元,其中:支付元江县城市政工程款2,859,900.00元;元江县国道213线县城过境段改扩建项目〔西环路〕10kv箱变安装工程资金1,000,000.00元;元江县滨江带景观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款2,000,000.00元;元江县滨江带景观提升项目规划方案设计费200,000.00元;元江县澧江路至元江一小道路中央隔离栏项目工程100,000.00元;元江县规划30号路四小至淇水路段工程款300,000.00元;元江县滨江片区建设项目工程款3,500,000.00元;元江梦幻大世界10KV配电工程款500,000.00元;元江县四分类收集驿站96,200.00元;2022年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800,000.00元;元江县污水处理管网完善工程548,820.44元;元江县跨江大桥PPP项目政府出资方资本金1,976,600.00元;元江县国道213线县城过境段改扩建PPP项目政府方资本金经费2,901,800.00元;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代建工程款1,000,000.00元。

4.棚户区改造项目25,613,425.56元,其中:支付元江县金太阳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借款本金16,600,000.00元;支付元江县金太阳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借款利息9,013,425.56元。

5.一水两污项目支出11,510,335.00元,其中:支付元江县都嘎箐垃圾填埋场应急整治工程资金5,000,000.00元;支付北控环保水务有限公司2021-2022年元江县污水处理经费4,384,535.00元。付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环境问题处罚款2,125,800.00元。

6.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4,640,000.00元,其中:支付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150,000.00元;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4,490,000.00元。

7.元江县基本建设借款本金及利息项目支出596,932,241.39元,其中:支付玉溪家园公司贷款576,881,129.18元,一是还家园公司滨江片区棚户区项目贷款本息、贷款融资垫付成本、贷款融资及运行成本;二是还家园公司农危改(一期)、(二期)项目贷款本息、贷款融资垫付成本、贷款融资及运行成本;国道213线县城过境段改扩建项目借款利息224,730.55元;滨江路项目向农行借款本金15,000,000.00元;滨江路项目向农行借款利息4,826,381.66元。

8.人防项目支出1,000,000.00元,支付省对下人民防空经费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000,000.00元。

9.其他支出222,816.00,其中:元江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10,000.00元;支付云南红河5.0级地震应急救灾补助经费12,81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604,138.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25%。与上年相比减少57,005,582.82元,下降42.9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市政雨污管网管护一体化经费未能全部支付完成;二是因本年县财政原因,调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科目到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科目,导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省对下人民防空经费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000,00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55,354,137.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2%。主要用于支付元江县都嘎箐垃圾填埋场应急整治工程资金5,000,000.00元;元江县城保障性住房代理销售佣金1,570,000.00元;元江县国道213线县城过境段改扩建项目〔西环路〕10kv箱变安装工程资金1,000,000.00元;滨江路项目向农行借款本金15,000,000.00元;滨江路项目向农行借款利息4,336,381.66元;元江县滨江片区建设项目工程款3,500,000.00元;元江梦幻大世界10KV配电工程款500,000.00元;元江县四分类收集驿站96,2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00,000.00元;支付元江县城市政工程款2,700,000.00元;元江县滨江带景观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款2,000,000.00元;元江县滨江带景观提升项目规划方案设计费200,000.00元;国道213线县城过境段改扩建项目借款利息224,730.55元;支付元江县金太阳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借款本金7,600,000.00元;支付元江县金太阳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借款利息9,013,425.56元;付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环境问题处罚款2,113,400.00元;元江县澧江路至元江一小道路中央隔离栏项目工程100,000.00元;元江县规划30号路四小至淇水路段工程款30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3,49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8,5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587.04;死亡抚恤221,41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7,155.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7,155.1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692,764.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主要用于住建局本级工资及商品和服务支出1,682,361.37元;停车泊位业务经费1,800,000.00元;市政雨污管网管护一体化经费142,103.16元;元江县跨江大桥PPP项目政府出资方资本金828,200.00元;元江县国道213线县城过境段改扩建PPP项目政府方资本金经费1,240,1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126,5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6%。支付元江县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546,100.00元资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4,490,000.00元、那诺乡2014年卫生院廉租房建设工程款200,000.00元;支付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759,270.00元;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1,21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800.00元,支出决算为13,975.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937.2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3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8.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800.00元,支出决算为13,975.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937.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4%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本年县财政库存原因,三公经费未能全部支付;二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三公经费实现只减不增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777.62元,下降29.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938.38元,增长148.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16.00元,下降74.3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县财政库存原因,三公经费未能全部支付,二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下乡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滨江路建设项目、市政道路改造项目、公厕项目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3,770.53元,增加1,812,330.74元,增长451.46%,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本年停车泊位业务经费纳入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的办公费12,959.81元、手续费1,000.00元;水费5,192.64元、电费13,164.54元、邮电费19,440.00元、差旅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4,038.00元、劳务费55,409.70元、委托业务费1,972,103.16元(市政管网管护一体化经费172,103.16元、停车泊位业务经费1,800,000.00元)、工会经费4,975.4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37.24元、公务交通补贴95,5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448,824,516.48元,其中,流动资产5,149,296.86元,固定资产354,660.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65,831,679.57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277,488,879.1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52,107,159.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864.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元江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目标紧紧围绕部门职能职责设立,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根据2022年工作开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对财政拨款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共48个项目(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指为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供应,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列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由政府组织实施建设或筹集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三类。第一类是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第二类是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垦区棚户区和煤矿棚户区;第三类是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

三、农村危房改造: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四、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规定的行为主体,对城市规划区内基础设施亟须完善、环境恶劣或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安全性能与使用功能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区域,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意愿而实施改造、提升、活化、延续的一项综合性工作。


监督索引号53042800433300701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