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1-09-13 17:02:21 点击率: 440 【打印】 【关闭】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 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10 号)精神,制定本规定。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元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元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元江县城市管理局牌子。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股、住房保障股、建筑市场管理股、市政公共事业管理股。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人民防空地方性规定;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2.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房屋建设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

3.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研究拟订村镇建设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集镇和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

4.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6.承担城镇住房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和资格审查、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指导监督标准定额、招标投标工作;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施工、建设监理和勘察设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8.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建设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9.指导管理全县城市供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综合管理、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11.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12.承担指导、监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负责受理、调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

13.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坚持把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惠民工程来抓。一是继续实施保障房建设及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目前已分配入住公租房及廉租房3844套;二是抓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完成打炭村民小区棚户区改扩翻建项目53套建设,完成投资37.1万元。三是抓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成投资2000万,完成10个小区,293户,其余老旧小区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90%2020年老旧小区项目27个小区已全部开工建设,预计年底前建设完成。四是全面排查全县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存量。五是全面排查全县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存量。排查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223户,开工223户,开工率100%;竣工223户,竣工率100%

2.建筑业持续发展壮大。着力抓好企业资质提升、减轻企业负担、建筑市场整顿、规范招投标、化解造价纠纷、完善建筑业统计等六个方面,全力提升建筑业发展水平。一是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工作。截至202010月,新办理了1家建筑业企业资质,有1家正在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目前,元江县县属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增加到共19家,其中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18家、有1家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书17家,有1家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办理范围内;二是做好建筑业产值统计工作。根据《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0年建筑业总产值目标任务暨做好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玉市建通〔2020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局领导的工作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认真做好元江县建筑业总产值统计工作。截至202010月,元江县建筑业企业统计入库的共有15家。三季度,我县具有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完成总产值139226.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48%,增速全市第二。

3.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房价监测机制、金融风险防控机制、重大房地产开发项目筛选和推荐备案制度等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商品房销售网签网备工作。2020年,共有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7个,目前均已正常开工建设且已统计入库,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持续健康发展态势,各项经济指标均保持在较高的发展水平。20201-9月,共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本,批准预售商品房面积为14.97万㎡;共拨付商品房预售资金280204036.7元;20201-9月,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8736万元,同比增长-15.66%;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34562㎡,同比增长52.10%20201-9月,元江县房地产业从业人员439人,同比增长15.83%;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12324千元,同比增长10.47%

4.全力以赴推进美丽县城项目建设。完成淇水路、规划2号路西延线和滨江路北段项目;国道213线县城过境段改扩建和元江跨江大桥PPP项目、滨江带景观提升项目(一期)、自来水厂新源水(二期)引水工程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改项目、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项目进展顺利;结合县庆40周年,实施了县城市政道路灯光亮化、景观置石、道路标志标线渠划、绿化补植种和道路修复修缮工程。20201-10月公共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097亿元。

5.城乡人居环境持续好转。一是强力推进厕所革命2020年城市公厕任务为新建城市公厕1座,改建旅游公厕2座,目前新建1座城市公厕正在主体施工,2座改建旅游公厕均已完工。预投资271万元改造或新建集镇区独立式旱厕和沟槽水冲厕改造提升25座,已完工24座,在建1座;二是抓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资约1002万元启动实施甘庄街道和咪哩乡镇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和羊街乡镇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三是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完成了社会投资人、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咨询、项目监理、水保和环评等招标工作,完成了PPP项目合同签订和SPV项目公司注册工作。正在开展融资贷款和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实现村庄生活垃圾清扫保洁率达100%,建立垃圾收费制度703个自然村,垃圾收费制度覆盖率达100%,镇区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100%,自然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100%,镇区生活污水有效处理率达100%

6.城市管理不断加强。持续深化城市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工作,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的原则,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城区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门面延伸、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排乱倒、乱设广告牌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综合整治,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截至202010月,共纠正违章占道行为21749起,清理、纠正乱贴乱划或散发小广告行为899起,拆除违规、破损横幅布标24条。整改令改正5起,行政处罚126起(其中简易程序117起,一般程序9起),罚款金额11250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36起。共清除覆盖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各类野广告、牛皮癣”20余处,没收野广告宣传单400余份。规范夜市烧烤摊占道经营 12 个,查纠规劝车乱停乱放12600余起,查处流动摊点15502处,劝离公园、广场等人员活动密集区域闲坐(聊)人员14处,巡查建筑工地2个,收容无主犬12 只(含流浪犬),无证养犬行政处罚3起,罚金600元。

7.全力推进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专项行动。一是裸露垃圾全消除。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摸排出垃圾点228个(建成区:138个,垃圾量20.45吨;交通沿线:49个,垃圾量72吨;村庄:34个,垃圾量35.48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点:7个,垃圾量98.4吨),已累计清除228个,清除垃圾226.33吨,累计投入人力3964人次,投入物力:车辆148张。累计投入经费30.22万元;二是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按照省、市开展爱国卫生专 项行动及厕所革命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开展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截至目前,全县城镇、农村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公厕409座,其中:达到管理标准404座、达标率98.8%。已设置公厕指示引导牌和悬挂《公共厕所管理制度》《公共厕所保洁服务标准》《公共厕所监督管理公示牌》等标识标牌有316座;三是洗手设施全配套。按照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经久耐用的原则,我县紧密结合地域特点,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对8个重点区域场所洗手设施进行全面规划布局。在城镇人员密集场所计划新建洗手设施285座,已完工239座。计划改造洗手设施88座,已完工43座。

8.人防事业积极发展。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人防知识学习,加强人防宣传教育,积极推动人防基本指挥所和机动指挥所建设。配合市、县纪检、审计部门完成了人防系统机动巡察、专项审计及自检自查,经梳理归纳共有问题56个,截至202010月,共整改问题50个,共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90.11906万元。强化了人防行政审批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人防事业向着健康方向不断发展。

质量安全、标准定额、招标投标、城镇供水、绿化亮化等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XX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9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28,421.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66.83万元,占总收入的98.0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55.00万元,占总收入的1.95%。与上年收入合计18,424.01万元对比增加9997.82万元,增长54.27%,其中: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8,110.52万元对比增加9756.31万元,增长53.87%;与上年的其他收入313.49万元对比增加241.51万元,增长77.0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住建局承担了大量县级重点建设项目,需要申请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增加,财政拨款资金增加;二其他收入增加是县财政专户拨入的部分资金列为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2,76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78万元,占总支出的1.14%;项目支出22,500.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60.86万元),占总支出的98.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合计18,440.97万元对比增加4319.09万元,增长23.42%,主要原因:住建局承担了大量县级重点建设项目(本年主要是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增加),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9.78万元。与上年日常支出255.84万元对比增加3.94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每年增加正常晋升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6.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500.29万元。与上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185.12万元对比增加4315.17万元,增长23.73%,主要原因:2020年我局因工作开展申请特定项目数量、资金比2019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951.64万元,其中:支付元江县各乡镇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改造821.64万元资金兑付(总户数4379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598户,资金是中央及省级补助);农村CD级危房改造项目资金33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按照借款协议支付玉溪家园公司农村危房改造项一、二期借款本金及一期借款第一季度利息800万元。

2.公租房建设项目3593.64万元,其中:支付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部分县级配套建设资金3000万元;2013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县级补助资金411.11万元;元江县2014年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划拨款182.53万元。

3.市政项目工程款1275.91万元,其中:支付2019年度城市公共厕所补助资金24万元;市政项目工程资金673.2万元;解决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00万元;2020年城镇公共厕所省级补助资金100万元;创卫期间城市公厕标识、围挡制作及围挡喷绘工程款71.41万元;县城第二自来水厂配套管网工程资金100万元。元江县绿园服务有限公司业务经费107.3万元。

4.棚户区改造项目2310万元,其中:支付元江县2016年红光农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县级配套资金200万元;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00万元支付红光农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支付元江县滨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1900万元(含滨江路北段二期建设工程资金);2020年棚户区改造(改扩翻)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万元。

5.一水两污项目支出4335.6万元,其中:支付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管理处审计整改工程欠款241.9万元;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改工作经费3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付的新源水二期项目4000万元;污水处理费59.7万元。

6.廉租住房补贴项目360.01万元;其中:支付2019年廉租住房补贴150.01万元;支付2020年中央保障性住房资金廉租住房补贴210万元。

7.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3520.86万元,其中:支付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付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260.86万元(老旧小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60万元)

8.环卫绿化路灯市政一体化项目支出15.42万元(雨污管网一体化经费)。

9.元江县基本建设借款本金及利息项目支出5121.9万元,其中:支付向农发重点建设基金公司回购城投公司股权1200万元(含上年压转600万元);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借款本金1842万元(含上年压转72万);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借款利息1440.99万元;.国道213线县城过境段改扩建项目借款利息22.92万元;滨江路项目向农行借款利息615.99万元。

10.人防项目支出15.32万元,其中:支付元江县大水平乡政府职工住宅搬迁项目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3.39万元;防控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退资金11.9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18.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11%。与上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7,719.31万元对比增加2901.19万元,增长16.37%,主要原因:是本年根据部门开展工作需要申请特定项目数量、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主要用于支付2019年度城市公共厕所补助资金24万元;市政项目工程资金600万元;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019年廉租住房补贴150.01万元;本单位退休人员奖励金2万元;补发退休人员正常晋升工资0.1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182.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3%。主要用于元江县滨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1800万元;元江县2016年红光农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县级配套资金200万元;元江县2014年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划拨款182.53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3,1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2%。主要用于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部分县级配套建设资金3000万元;县城第二自来水厂配套管网工程资金1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8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75.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主要用于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管理处审计整改工程欠款241.9万元;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改工作经费34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820.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3%。主要用于住建局本级工资及商品和服务支出171.79万元;雨污管网一体化经费15.42万元;元江县滨江路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款100万元;解决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项一、二期借款本金及一期借款第一季度利息800万元;元江县大水平乡政府职工住宅搬迁项目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3.39万元;防控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退资金11.93万元;2020年城镇公共厕所省级补助资金100万元;元江县绿园服务有限公司业务经费107.3万元;滨江路项目借款利息和鲁布水库项目回购股权经费600万元;创卫期间城市公厕标识、围挡制作及围挡喷绘工程款71.41万元;国道213线县城过境段改扩建项目借款利息22.92万元;滨江路项目向农行借款利息615.99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3,88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0%。主要用于向农发重点建设基金公司回购城投公司股权600万元;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借款本金1770万元;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借款利息1440.99万元;金太阳公司20191月应付元江农发行借款本金72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45.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8%。主要用于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00万元;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821.64万元;2013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县级补助资金271.11万元;2020年中央保障性住房资金廉租住房补贴210万元;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00万元;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1.76万元;购房补贴1.2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8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的50.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坚持厉行节约,有利公务的原则,不搞超标准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报告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三公经费实现只减不增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40万元,下降50.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8万元,下降2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2万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三公经费实现只减不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2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下乡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4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4万元对比减少5.9万元,下降19.19%,主要原因根据政府下达的规定,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按预算、按标准支出。因此较上年节约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40522.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07.99万元,固定资产59.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564.9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22890.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28279.2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242.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减少14.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无标题.png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为二级预算单位,根据财政统一安排,未开展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自评。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项目一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全年预算数34.00万元,全年执行数34.00万元。项目评价得分90分,绩效自评为优。主要问题及建议:县财政未及时拨付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改工作资金,建议及时拨付资金确保焚烧厂技改工作顺利推进。

2.项目二元江县大水平乡政府职工住宅搬迁项目人民防空易地建设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按审计整改通知已经完成补缴未缴纳元江县大水平乡政府职工住宅搬迁项目人民防空办易地建设费,全年预算数3.39万元,全年执行数3.39万元。项目评价得分92分,绩效自评为优。

3.项目三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按照元江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改造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议案,2020年支付项目本息3210.99万元。保障项目目标的顺利完成,项目评价得分94分,绩效自评为优。

4.项目四创卫期间城市公厕标识、围挡制作及围挡喷绘工程经费项目绩效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县城人居环境,成功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创卫工作要求,实施了围挡制作工程,已支付企业工程款71.41万元。本次部门绩效自评分为100分,绩效自评为优。

5.项目五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二)期农户补助资金借款本息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按协议已经支付玉溪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元江县农村危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二)期农户补助资金借款本息800万元,本次部门绩效自评分为90分,绩效自评为优。

6.项目六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为顺利推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违规收费治理问题整改落实,保障建设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按文件规定和审计报告要求对防控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退未退进行执行退款11.93万元。全年预算数11.93万元,全年执行数11.93万元。项目评价得分95分,绩效自评为优。

7.项目七2020年元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7个小区78119611.9万平方米,估算投资9327.60万元,全年预算数1179万元,全年执行数1179万元。项目评价得分90分,绩效自评为优。主要问题:一是政策标准把握不准,政策宣传不到位,造成群众参与度不高、积极性不足。二是部门合力不足,没有整合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街道(社区)等合力,造成住建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三是前期工作开展不扎实,群众意见征求工作不扎实。建议:把每个小区改造的内容及需要修缮的问题摆到台上来,由业主方提出意见,对涉及到的改造内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来。带动业主们积极参与的方式,提前做好沟通,谋划老旧小区改造的内容。

8.项目八元江县自来水厂新源水二期引水工程2020年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是符合各级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2020213日,元江县自来水厂新源水二期引水工程专项债券资金到位4000万元,截至202127日,共支付工程前期经费、征借地补偿费及工程进度款等4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项目评价得分90分,绩效自评为优。

9.项目九202078月份元江县污水处理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按照元江县人民政府与元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TOT特许经营项目协议,2020年此项目预算250万元,资金只能够支付20201-6月污水处理费。此笔资金是支付20207-8月份污水处理费59.71万元。财政拨入资金后已支付玉溪捷运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实现元江县城生活污水收集的全覆盖。改善生存条件,促进人们的身体健康。改善城市的用水环境和供排水系统。绩效自评为优。

10.项目十市政工程欠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是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建的县城市政工程、公用、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等工程。2020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各施工单位、农民工纷纷来电、来函、来人要求支付欠款。为避免因拖欠工程款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及保证在建项目按期推进,县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市政项目工程欠款800万元,春节前已全部支付完成。全年预算数800万元,全年执行数800万元。项目评价得分92分,绩效自评为优。

11.项目十一2013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县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此项目是213年元江县宜城公司代建保障性项目(2011年元江县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纪要有关要求),为确保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后期正常运营管理,消除潜在信用风险,支付保障性项目工程款3130万元。全年预算数3130万元,全年执行数3130万元,绩效自评为优。

12.项目十二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根据玉财社〔2020103号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0年非贫困县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2020年已经支付资金821.64万元。项目评价得分90分,绩效自评为优。

13.项目十三环卫一体化—雨污管网管护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根据与云南浦森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按协议目标实际完成了县城区内市政设施定期清洗、日常维修、市政管网通、雨污管网约45.95公里年管道清淤。并已支付雨污管网管护费15.42万元。绩效自评为优。

14.项目十四元江县2016年红光农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是根据玉财建〔2020127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为依据。专项用于2016年红光农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货币化补偿679户,完成投资8136万元,集中安置房建设811幢(套),估算投资16350万元(不含基础配套建设),完成建设285幢(套)建设。本年度已支付玉财建〔2020127号的中央资金200万元。项目评价得分90分,绩效自评为优。

15.项目十五元江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本项目为元江县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1个小区6011279.29万平方米,估算投资7315.40万元,我县已申报2019-2021年老旧小区项目专项债资金8000万元,因此玉财建201960号资金未使用。绩效自评为优。

16.项目十六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管理处审计整改工程欠款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根据原审诀20203号《元江县审计局关于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决定》为了整改,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解决管理处审计整改工程欠款241.9万元。项目评价得分90分,绩效自评为优。

17.项目十七元江县滨江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按照元江县人民政府与元江城投公司协议支付滨江路基路面工程、各种管网布设、沿路水景观及绿化亮化等工程。已经完成支付建设滨江路向银行的贷款本息3281.38万元,绩效自评为优。

18.项目十八2020年元江县污水处理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按照元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TOT特许经营项目协议,元江政府授予玉溪捷运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以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污水处理厂设施,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并设计处理污水能力一期为1万吨/日,实现元江县城生活污水收集的全覆盖,充分发挥县城污水处理厂效益。根据年初预算,2020年共支付污水处理费249.972万元。绩效自评为优。

19.项目十九滨江片区征地和拆迁补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元江县滨江片区改造6个社区29个居民小组2344户约10104人,征收房屋建筑面积40多万平方米、征收土地面积639.8亩、任务数361套,截至目前完成签订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361套,腾房验房工作也基本完成。2020年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按追加预算及要求,支付元江县滨江片区改造指挥部滨江片区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1000万元。项目评价得分92分,绩效自评为优。

20.项目二十2020年城镇公共厕所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主要根据玉财建〔202089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城镇公共厕所省级补助资金,2020年收财政拨入资金110万元,按照文件要求已支付乡镇镇区改造提升公厕资金92万元,支付城市公共厕所资金18万元。已完成城市公厕3座,镇区改造提升公厕23座。项目评价得分93分,绩效自评为优。

21.项目二十一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此项目根据玉财社〔2020180号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省级贴息和风险补偿补助资金214.27万元,财政资金未到位,没有按农危房改造贷款时间顺序和贷款贴息规定分级足额补助给农户。绩效自评为“良”。

22.项目二十二2014年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划拨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元江县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位于同吉路北段延长线,共计建设262套住房,配建商铺4间,委托元江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代建,项目于201910月竣工,20202月交房。根据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元江县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划拨价款交款的通知书》,元江县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批准用地0.5662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按照县人民政府安排的资金,已支付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元江县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划拨价款182.53万元。项目评价得分91分,绩效自评为优。

23.项目二十三国道213线县城过境段改扩建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此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按照元江县人民政府与元江城投公司协议完善县城路网,改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2020年已偿还向银行贷款利息22.92万元。保障项目目标的顺利完成,项目评价得分90分,绩效自评为优。

24.项目二十四元江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此项目是元江县人民政府与云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元江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投资委托代建管理合同》及2016年元江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28期,对融资代建回购款计算规定,回购期内项目主附合同应付代建单位4511.74万元,时至今日累计已付为1963万元,项目欠款不含回购期内由于未履行审计规定的资金占用和超回购期资金占用的金额为2548.74万元。共计已支付回购期内本金1300万,资金占用600万,根据县政府安排2020年支付代购期内资金100万元。项目评价得分90分,绩效自评为优。

25.项目二十五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退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根据文件规定和审计报告要求对防控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退未退进行执行退款11.93万元。此资金因财政调整账务重新下达已做收回处理。绩效自评为优。

26.项目二十六2019年城市公厕建设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云政发〔201833号)要求,加强资金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分析,督促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全过程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完成城市公厕建设目标任务。已完成城市公厕2座支付资金20万元,完成旅游公厕1座支付资金4万元。绩效自评为优。

27.项目二十七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部分县级配套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是213年元江县宜城公司代建保障性项目(2011年元江县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纪要有关要求),为确保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后期正常运营管理,消除潜在信用风险,2020年财政安排保障性项目工程款141.11万元。2013年保障性住房全部工程完工验收,根据项目竣工审计已支付工程款141.11万元。绩效自评为优。

28.项目二十八鲁布水库项目回购股权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根据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元江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元江县人民政府于20151030日签订《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投资协议》,按照协议约定2020年元江住建局已回购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的股权600万元。绩效自评为优。

29.项目二十九元江县2016年红光农场国有工矿棚户区棚户区改项目县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是2016年红光农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货币化补偿679户,本年度已支付县级配套资金200万元。绩效自评为优。

30.项目三十元江县滨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此项目是元江县滨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按照市家园公司与元江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借款协议书》约定,家园公司借款50000万元给县人民政府,用于元江县滨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本次解决元江县滨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300万元。绩效自评为优。

31.项目三十一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根据中央下达文件通知和县财政拨入的资金,已支付发放了2019年元江县第二至四季度保障低收入家庭822户租赁补贴150.01万元。解决元江县大部分住房困难户的居住问题。因财政库存原因,资金未能及时拨付,下一步希望财政尽快筹措资金及时拨付相关民生方面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32.项目三十二2020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根据中央下达文件通知和县财政拨入的资金,已支付发放了2020年元江县保障低收入家庭822户租赁补贴210万元。解决元江县大部分住房困难户的居住问题。因财政库存原因,资金未能及时拨付,下一步希望财政尽快筹措资金及时拨付相关民生方面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33.项目三十三元江县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依据相关文件(云财综 201949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资金分配管理。我县已完成申报2019-2021年老旧小区项目专项债资金8000万,该笔资金已到项目,目前正在抓紧支付到各个小区项目上。绩效自评为优。

(三)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共33个项目参与绩效自评, 项目计划工作基本已实现预期目标。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固定资产原值202.6万元,累计折旧143.3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9.29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18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1.18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工程建设管理支出:用于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