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元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元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为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所级,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9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核定单位领导职数3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又根据《关于县委招待所改革人员分流所需编制调整的通知》元机编[2012]02号,根据县委第七次常委会会议对县委招待所人员分流安置方案的决定和县委招待所人员分流安置及资产处置领导小组的分流安排,经2012年3月22日元江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县委招待所35名职工连人带编划转分流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5家事业单位,具体编制情况为:质监站,原有编制10名,划转编制5名,共有编制15名。 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受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2、负责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受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标准,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受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4、负责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等检测进行监督,并对全县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5、完成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元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单位性质属于是事业单位,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我单位现在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人员编制为事业编制15名。年末实有事业人员11人,退休人数7人,年末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元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门 元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元江县住建局决算总收入20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9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0万元,占总支出的60.12%;项目支出78万元,占总支出的39.88%;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11万元,原因分析: 加强费用控制,三公费等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0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95%。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完成事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万元,原因分析:上年没有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更新检测试验设备等机构运转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对比增加0.61%,原因主要是更新检测试验设备。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经费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155.9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工作机构运转业务保障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我局共支付“三公”经费决算数3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3万元。其中,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元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未有因公出国(境)费的产生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我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13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我单位共执行公务接待42批次,330人次左右,接待费开支1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决算减少3万元,原因是我单位加强费用控制,三公经费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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