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 元江县恒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 12 月 8日向本机关提出 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江县)—年产 3 万吨优质复合脱氧合金及金属压延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 之规定,本机关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作出了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江县)—年产 3 万吨优质复合脱氧合金及金属压延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行政许可决定,现予以公开。 行政机关(签章)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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