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元江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24号提案的答复
范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滨江明珠地下车位积水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元江滨江明珠小区于2021年4月交付使用,地下室漏水主要集中在A区6—9幢地下部分、B区、C区地下局部,系开发建设等多种原因导致。对此,滨江明珠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元江县佳园明珠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也一直在针对漏水部位进行简单局部维修。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再次敦促滨江明珠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元江县佳园明珠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与物业服务企业(元江县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时对小区地下室漏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统一维修。目前已采取向漏水部位注浆方式解决了漏水问题,暂未发现继续漏水情况,但由于雨季尚未到来,后期我局将继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强化管理,加强巡逻排查,一旦发现漏水情况及时与开发企业联系并配合进行维修,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