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元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第75号建议的答复 罗云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甘庄街道青龙厂勐仰坝垃圾填埋场围栏资金的建议》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垃圾填埋场、焚烧场需要向省市环保部门报批,从中央环境督促及我县目前情况分析,勐仰坝垃圾填填场没有省市县环保部门批准备案,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应予销号处理。结合甘庄街道实际,建议在青龙厂附近新建1座垃圾热解站,是解决垃圾处理的关键问题。二是2019市级下达元江县甘庄街道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目前市级已到位6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此项目还未启动建设,故把此补助资金用于青龙厂新建的垃圾处理项目;三是当前我县正在积极争取元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建设PPP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农村的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公厕及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咨询、项目监理、水保、环评等招标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社会资本方和融资工作,年内启动项目建设。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住建部门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住建部门的工作。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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