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元江县 第九届三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段美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淇水路与同吉路交叉路口处安全隐患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元江县城淇水路与同吉路交叉口处,因前几年拆临拆危工作的开展,叫停了1户刚浇灌好地基还未建盖体的民房,形成了1个约100平米、深1.5米左右的大坑,还裸露着许多钢筋,自此坑形成后,已有多辆车辆掉入坑内,给人员及车辆造成了伤害,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踏勘核实并进行了研究分析,确实也存在这些问题。 县城淇水路与同吉路交岔口处为县教育体育局职工胡志强未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盖房屋的行为。我局发现后,及时通知停止施工,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中,我局已对该工地外围做了围挡处理。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我局将通知业主对其施工工地内侧做围挡处理,同时,加强与红河街道、规划部门的沟通与和管理,规范房屋施工建设,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县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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