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元江县第二幼儿园是云南省一级二等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全园占地面积8186.71㎡,建筑面积8393.80㎡。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建设和配置设施设备,园内结构合理规范,拥有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精湛、勇于创新的教职工队伍。元江二幼秉承“让每个孩子拥有幸福童年”的办园宗旨,以“培育爱心 呵护童心”的办园理念,遵循“快乐游戏 健康成长”的办园目标。曾被评为云南省“云岭先锋 育人红烛”党建示范学校、省市级“平安校园”、玉溪市“美丽校园”和“先进集体”、玉溪市“清廉学校”、玉溪市“课程游戏化示范幼儿园”、玉溪市“明厨亮灶食安玉溪 ”示范单位等57个奖项。根据《元江县2024年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元教体发〔2024〕11号)文件精神及《元江县第二幼儿园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拟计划招收6个班210名幼儿。 二、招生范围 (一)第一批次:居住在兴元社区、澧江社区、玉河社区、江东社区、红侨社区、龙潭社区、那整社区且家长(法定监护人)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子女,年满3周岁不满4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生活的学龄前儿童。 (二)第二批次:居住在兴元社区、澧江社区、玉河社区、江东社区、红侨社区、龙潭社区、那整社区,家长(法定监护人)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且工作已满2年的编外临聘人员子女,年满3周岁不满4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生活的学龄前儿童。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第二批次报名幼儿以抽签方式确定就读名额。 (三)元江二幼招完片区范围内符合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条件的学龄前适龄幼儿后,若还有空缺学位以抽签方式进行招生补录,具体办法以招生补录公告为准。 三、所需材料 (一)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户主、幼儿及父母); (二)幼儿出生证原件; (三)父母(监护人)单位工作证明原件; (四)当地派出所或村(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原件; (五)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家长到县妇幼保健院、澧江卫生院等接种单位办理) (七)0-6岁儿童保健手册原件。 四、报名流程 (一)预报名 第一批次报名时间:2024年6月22日8:00-11:30。 第二批次报名时间:2024年6月22日14:30-17:30。 预报名地点:元江县第二幼儿园 (二)发布预录取名单 2024年6月30日前幼儿园发布预录取名单。 (三)现场报名(发布预录取名单的幼儿) 2024年7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家长(监护人)持《0-6岁儿童保健手册》到第二幼儿园现场报名。幼儿园按照划片范围,认真审核幼儿信息并登记造册,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给予发放《入园通知书》。 (四)办理手续 新学年开学时带《入园通知书》到幼儿园办理入园登记相关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即使符合录取条件,视同放弃。 (二)已在我园报名的,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办幼儿园报名。 (三)若资料弄虚作假,一经审查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单位出具的证明需单位领导核实并签名(若出具虚假证明,取消该单位其职工子女就读县第二幼儿园的资格)。 六、收费情况 (一)保教费:根据《关于调整玉溪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玉发改收费〔2015〕380号)文件精神,每人每月收取保教费320元,一学期按5个月收费,合计1600元(幼儿入园后电子缴费)。 (二)伙食费:每人每天15元(三餐两点),每人每月收取300元,一学期按5个月收费,合计1500元(多退少补)。幼儿请假天数每月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4〕638号)文件精神计退费。 (三)三年个人生活用品费:幼儿生活用品费350元左右,多退少补(含床上用品一套、不锈钢餐具、口杯、小毛巾等12件),经幼儿园及家长代表严把质量、款式、颜色等确定后由商家收取(交费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四)幼儿学平险费:每人每年150元,由保险公司收取(交费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合计缴费:3600元(多退少补)。 咨询电话:0877-6553405 附件:1.单位工作证明模板 2.居住证明模板 元江县第二幼儿园 2024年6月18日 附件1:单位工作证明模板 单位工作证明 (第一批次使用) 兹证明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xx,系我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其子女xxx,x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该子女已年满3周岁不满4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符合入园条件,特提供监护人xxx在本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证明,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主要负责领导签字:xxx(职务) 单位名称:元江县xx单位(加盖公章) 日期:xxxx年x月x日 单位工作证明 (第二批次使用) 兹证明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xx,系我单位编外临聘人员,工作年限x年,已在县委机构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其子女xxx,x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该子女已年满3周岁不满4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符合入园条件,特提供监护人xxx在本单位的编外临聘人员工作证明,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主要负责领导签字:xxx(职务) 单位名称:元江县xx单位(加盖公章) 日期:xxxx年x月x日 附件2:居住证明模板 居住证明 兹有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其(儿子或女儿),姓名XXX,身份证号XXX......,现居住地为澧江街道澧江社区(或玉河社区、兴元社区....)XX路XX号。 特此证明 证明人(领导签字) 澧江街道澧江社区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出具的证明谁签字谁负责,若有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该单位其职工子女就读县第二幼儿园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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