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第二幼儿园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来源:元江县教育体育局 时间:2024-06-19 11:04:43 点击率: 127 【打印】 【关闭】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元江县第二幼儿园是云南省一级二等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全园占地面积8186.71㎡,建筑面积8393.80㎡。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建设和配置设施设备,园内结构合理规范,拥有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精湛、勇于创新的教职工队伍。元江二幼秉承让每个孩子拥有幸福童年的办园宗旨,以培育爱心 呵护童心的办园理念,遵循快乐游戏 健康成长的办园目标。曾被评为云南省云岭先锋  育人红烛党建示范学校、省市级平安校园、玉溪市美丽校园先进集体、玉溪市清廉学校、玉溪市课程游戏化示范幼儿园、玉溪市明厨亮灶食安玉溪 示范单位等57个奖项。根据《元江县2024年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元教体发〔202411号)文件精神及元江县第二幼儿园2024招生工作方案,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拟计划招收6个班210名幼儿

二、招生范围

(一)第一批次:居住在兴元社区、澧江社区、玉河社区、江东社区、红侨社区、龙潭社区、那整社区且家长(法定监护人)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子女,年满3周岁不满4周岁(202091日至20218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生活的学龄前儿童。

(二)第二批次:居住在兴元社区、澧江社区、玉河社区、江东社区、红侨社区、龙潭社区、那整社区,家长(法定监护人)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且工作已满2年的编外临聘人员子女,年满3周岁不满4周岁(202091日至20218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生活的学龄前儿童。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第二批次报名幼儿以抽签方式确定就读名额。

(三)元江二幼招完片区范围内符合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条件的学龄前适龄幼儿后,若还有空缺学位以抽签方式进行招生补录,具体办法以招生补录公告为准。

三、所需材料

(一)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户主、幼儿及父母);

(二)幼儿出生证原件;

(三)父母(监护人)单位工作证明原件;

(四)当地派出所或村(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原件;

(五)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家长到县妇幼保健院、澧江卫生院等接种单位办理)

(七)0-6岁儿童保健手册原件。

四、报名流程

(一)预报名

第一批次报名时间:2024622800-11:30

第二批次报名时间:20246221430-17:30

预报名地点:元江县第二幼儿园

(二)发布预录取名单

2024630日前幼儿园发布预录取名单。

(三)现场报名(发布预录取名单的幼儿)

20247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家长(监护人)持《0-6岁儿童保健手册》到第二幼儿园现场报名。幼儿园按照划片范围,认真审核幼儿信息并登记造册,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给予发放《入园通知书》。

(四)办理手续

新学年开学时带《入园通知书》到幼儿园办理入园登记相关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即使符合录取条件,视同放弃。

(二)已在我园报名的,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办幼儿园报名。

(三)若资料弄虚作假,一经审查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单位出具的证明需单位领导核实并签名(若出具虚假证明,取消该单位其职工子女就读县第二幼儿园的资格)。

六、收费情况

(一)保教费根据《关于调整玉溪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玉发改收费〔2015380号)文件精神,每人每月收取保教费320元,一学期按5个月收费,合计1600元(幼儿入园后电子缴费)。

(二)伙食费每人每天15元(三餐两点),每人每月收取300元,一学期按5个月收费,合计1500元(多退少补)。幼儿请假天数每月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4638号)文件精神计退费。

(三)三年个人生活用品费:幼儿生活用品费350元左右,多退少补(含床上用品一套、不锈钢餐具、口杯、小毛巾等12件),经幼儿园及家长代表严把质量、款式、颜色等确定后由商家收取(交费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四)幼儿学平险费:每人每年150元,由保险公司收取(交费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合计缴费:3600元(多退少补)。

咨询电话:0877-6553405          

 

 

附件:1.单位工作证明模板

2.居住证明模板

 

元江县第二幼儿园

2024618

 

 

附件1:单位工作证明模板

 

单位工作证明

(第一批次使用)

兹证明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xx,系我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其子女xxxxxxx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该子女年满3周岁不满4周岁2020912021831期间出生),符合入园条件,特提供监护人xxx在本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证明,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主要负责领导签字:xxx(职务)

单位名称:元江县xx单位(加盖公章)

  日期:xxxxxx

 

 

 

单位工作证明

(第二批次使用)

兹证明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xx,系我单位编外临聘人员,工作年限x年,已在县委机构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其子女xxxxxxx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该子女年满3周岁不满4周岁2020912021831期间出生),符合入园条件,特提供监护人xxx在本单位的编外临聘人员工作证明,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主要负责领导签字:xxx(职务)

               单位名称:元江县xx单位(加盖公章)

                    日期:xxxxxx

 

附件2:居住证明模板

                     居住证明

 

兹有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其(儿子或女儿),姓名XXX,身份证号XXX......,现居住地为澧江街道澧江社区(或玉河社区、兴元社区....XXXX号。

特此证明

 

                            证明人(领导签字)

                     澧江街道澧江社区居委会(盖章)

                                    

 

  备注:出具的证明谁签字谁负责,若有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该单位其职工子女就读县第二幼儿园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