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第四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来源:元江县教育体育局 时间:2023-05-31 10:44:27 点击率: 403 【打印】 【关闭】

为开展好元江第四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根据《元江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片区生源预测,按照元江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元江第四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计划招收新生540人,10个教学班。经我校核查属于四小招生范围的,并且相关证件齐全、无造假行为的,发放入学通知,准予入学。

  二、招生范围

1.居住在兴元社区、红河社区惠隆佳园小区的澧江街道、红河街道户籍适龄儿童

2.居住在兴元社区、红河社区惠隆佳园小区且监护人有相对稳定工作和相对固定住所,并属城区幼儿园毕业的本县其他乡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

3.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执行,保障其就近就便入学。 

4.符合《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玉党人才20221)、《玉溪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措 施》(玉发202111)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子女,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三、招生事项

  (一)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儿童,即20178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家长(监护人)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地乡镇(街道)民政府(办事处)或县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新学年开学时,新生在家长(监护人)的带领下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同时办理入学手续

  (二)报名程序和时间

元江县今年不再使用玉溪市教育体育信息管理系统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和信息采集,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1.现场报名时间:2023 71日上午8:00—11:30,根据幼儿园摸底并经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的生源信息将学生划入元江第四小学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录取时家长(监护人)持相关报名所需材料元江第四小学报名,招生现场录取并发放《入学通知书》,过期不予办理

2.现场报名程序:在校门口公告栏查看孩子所在窗口;到学校教学楼相应的窗口排队报名;待学校核实信息、验证相关证件,符合条件的发放《入学须知》。

  (三)现场报名地点

  元江第四小学校内

(四)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

1. 父母(监护人)双方《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主页、监护人页、报名学生页复印在张上)。

2.住址证明材料: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有门牌号租住在私搭乱建、违章建筑和临时用房、简易房的一律不接收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进城务工监护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特别说明:能出具的,无需提供,提供的学校将派人入户核实)。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学生生源信息以家长(监护人)已签字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弄虛作假,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后改动的不予采纳。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2.现场报名时,家长及孩子要按照学校规定做好佩戴口罩扫码登记,并按照报名程序排队有序进入。

3.请符合我校招生的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工作。逾期视为自愿放弃就读名额。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77-655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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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江第四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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