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依法办学、促进教育公平,充分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益,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根据《元江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元教体发〔2023〕11号)文件要求,结合元江第二小学实际,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规模 元江第二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计划招收6个教学班324人。 二、招生范围 1.居住在澧江社区、玉河社区的澧江街道、红河街道户籍适龄儿童; 2.居住在澧江社区、玉河社区且监护人有相对稳定工作和相对固定住所,并属城区幼儿园毕业的本县其他乡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 3.居住在澧江社区、玉河社区、凤凰社区、兴元社区、红河社区且监护人有相对稳定工作和相对固定住所,并属城区幼儿园毕业的县外户籍适龄儿童。 三、招生对象 元江第二小学招生范围内所有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适龄儿童。 四、现场报名 2023年7月1日(星期六)上午8:00—11:30,父母(监护人)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云南元江红军小学(元江第二小学)进行现场报名,对符合招生条件的给予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所需材料 (一)本县户籍 1.父母(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2.适龄儿童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父母(监护人)的住房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原件; (二)县外户籍 1.父母(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2.适龄儿童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父母(监护人)的住房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原件; 4.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或监护人暂住证原件。 六、注意事项 1.已在异地报名或已注册过学籍的一律不予报名;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2.对本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且符合条件的发放《元江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或本校确实不能容纳的适龄儿童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综合管理股),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可以容纳的其他学校就读。 3.现场报名时请家长携带孩子一起到校报名,并佩戴口罩。 4.领取入学通知书的新生入学报到时,需在父母(监护人)的带领下持入学通知书,父母(监护人)和孩子的户口本复印件、父母(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杨老师:13608773073 白老师:18287772104 元江第二小学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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