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各股室中心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溪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就便入学阳光分班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和玉溪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现有教育资源的实际,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确保学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经县教育体育局、澧江街道和红河街道共同研究,特制定2021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幼儿园招生实行以学生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保障其就近就便入学。若生源情况发生变化,县教育体育局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进行相应调整。 二、招生时间 (一)招生宣传摸底阶段:2021年4月16日—4月30日; (二)网络信息登记阶段:2021年5月20日—5月31日; (三)入学信息确认阶段:2021年6月10日—6月20日; (四)学校正式录取阶段:2021年6月27日—6月30日。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民)办幼儿园同步宣传、同步报名、同步公布预录取结果、同步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三、招生范围 (一)小学阶段 1.元江第一小学招生范围:居住在红河社区(不含惠隆佳园小区)和凤凰社区的所有适龄儿童。 2.元江第二小学招生范围:居住在澧江社区、玉河社区的所有适龄儿童。 3.元江第四小学招生范围:居住在兴元社区(含惠隆佳园小区)的所有适龄儿童。 4.元江第三小学招生范围:居住在红侨社区、大水平社区、桥头社区、江东社区、龙潭社区、那整社区、南洒村、南昏村、莫郎村的所有适龄儿童。 5.其他小学招生范围:居住在本乡镇(街道)辖区内的所有适龄儿童。 6.学校要负责核实本校招生区域内的所有报名儿童信息,并认真登记造册。本校已满额确实不能容纳的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综合管理股),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可以容纳的其他学校就读。 (二)初中阶段 1.元江县第二中学招生范围:居住在澧江社区、玉河社区、凤凰社区、兴元社区、红河社区、红侨社区本县户籍人口小学毕业生。 2.元江县第三中学招生范围:居住在江东社区、龙潭社区、那整社区、南洒村、南昏村、莫郎村、大水平社区、桥头社区本县户籍人口和居住在澧江街道、红河街道和龙潭乡的县外户籍人口小学毕业生。 3.龙潭乡户籍人口和龙潭中心小学毕业的本县户籍人口、本县户籍彝族山苏支系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选择到县内其他初中学校就读。 4.其他初中学校招生范围:本乡镇(街道)辖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 5.学校要负责核实本校招生区域内的所有报名儿童信息,并认真登记造册。本校已满额确实不能容纳的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综合管理股),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可以容纳的其他学校就读。 (三)学前教育 1.元江县第一幼儿园招生范围:居住在凤凰社区、红河社区、大水平社区、桥头社区,父母(监护人)属元江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及下岗职工的子女,年满3周岁的学龄前适龄儿童。 2.元江县第二幼儿园招生范围:居住在澧江社区、玉河社区、兴元社区、江东社区、红侨社区,父母(监护人)属元江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及下岗职工的子女,年满3周岁的学龄前适龄儿童。 3.其他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本乡镇(街道)、村(社区)辖区内学龄前适龄儿童。 4.民办幼儿园按照学前阶段班额标准自主招生,根据办园条件允许招收小小班。 四、相关要求 (一)小学阶段 1.2021年5月20日以前各学校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学生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新学年招生政策,做到家喻户晓。5月20日至31日学生家长(监护人)通过网络报名的方式,填报学生信息。6月10日至20日学校审核确认报名情况,并锁定录取学生信息。6月27日至6月30日家长(监护人)持《户口簿》和当地派出所或村(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到所属片区学校现场报名。学校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严格按照锁定的录取新生情况,认真核实学生信息并登记造册,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发放《入学通知书》。 2.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儿童,即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3.新学年开学时,新生在家长(监护人)的带领下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4.学校要根据招生范围内当年应入学的学生名单,对照新生入学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对未入学的适龄儿童要会同当地政府做好入学动员工作,特别要做好残疾学龄儿童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确保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全部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5.新生入学,其家长(监护人)需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报名入学。 (二)初中阶段 1.2021年5月20日以前各学校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学生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新学年招生政策,做到家喻户晓。5月20日至31日学生家长(监护人)通过网络报名的方式,填报学生信息。6月10日至20日学校审核确认报名情况,并锁定录取学生信息。6月27日至6月30日家长(监护人)持《户口簿》和当地派出所或村(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到所属片区学校现场报名。学校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严格按照锁定的录取新生情况,认真核实学生信息并登记造册,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发放《入学通知书》。 2.初中学校新学年开学时,由中心小学组织毕业生在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领导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带领下,送毕业生到应接收的初中学校报到并办理交接手续,移交学生教育档案。 3.初中学校要根据之前录取名册逐一清点报到学生,做到学生与名册相符,经初中、小学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三方负责人签字盖章认可并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综合管理股)备案。 4.确保学生应入尽入。对在办理交接手续时未到校的学生,由中心小学协同户籍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动员返校;选择到片区外其他学校就读的,调查学生去向,并填写《学生去向调查表》,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综合管理股);在办理交接手续后流失的学生由初中学校协同户籍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动员返校。 (三)学前阶段 1.2021年5月15日以前各幼儿园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学生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新学年招生政策,做到家喻户晓。5月15至17日幼儿家长(监护人)到片区幼儿园预报名。5月20日至31日幼儿家长(监护人)通过网络报名,填报幼儿信息。6月10日至20日幼儿园审核确认报名幼儿情况,并锁定录取幼儿信息。6月27日至6月30日家长(监护人)持《户口簿》、单位工作证明和当地派出所或村(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到所属片区幼儿园现场报名。幼儿园严格按照锁定录取幼儿情况,认真核实幼儿信息并登记造册,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发放《入园通知书》。 2.新学年开学时,幼儿在父母(监护人)带领下持《入园通知书》到幼儿园办理入园登记相关手续。 五、严格执行招生纪律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切实维护招生秩序,严格执行招生有关规定。县教育体育局将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对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园)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元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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