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元江县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4-01-19 11:01:10 点击率: 30 【打印】 【关闭】

元江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元江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元江县文化路125号,邮编:653300,电话:0877-6019821

一、总体情况

2023县医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仔细落实委、政府关于政府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及各下属事业单位认真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围绕医保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公开任务,强化公开力度,确保医疗保障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全面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重大政策深度解读,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定信息发布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办公室信息负责人员、信息工作具体负责人员三级组织保障,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发布的审核程序,且必须经过至少2人审核后方能公开发布。不断完善局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推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3共在元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各类信息446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更新、公示、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等。其中包含机构职能4条,信息公开指南、制度、目录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通知公告信息14条,政府文件信息3条,医保领域工作信息184条,政务公开信息231条,单位预决算公开信息6条。

依申请公开方面

因不存在行政事业性收费不涉及相关收费目录公开,年内无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涉及。因医疗保障局涉及系统政策多为执行上级下发政策,无自行制定医保政策的权利,所以年内不涉及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监督保障明确由办公室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排查,一旦发现立即反馈并整改。同时,按照时间要求、内容要求及时信息发布工作,对于新申请协议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条件、拟通过的定点医药机构等,及时在网站进行公布。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由专人进行网站的维护管理。

)监督保障方面

信息发布按照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的要求,严格审查后方可进行发布。对于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群通知的错敏信息,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年底积极完成考核工作。2023我单位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23我单位未收到信息公开相关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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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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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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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位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加强,工作中培训宣传力度不够。

2.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求

改进措施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理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按照各级各部门反馈回来的各项整改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积极贯彻落实医保政策。

2.主动增加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细化公开的内容,并进一步加强对医保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元江县医疗保障局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