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 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名称 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 2.办理项名称 (1)基本医疗保险(含省内生育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3.审批(服务)层级 (1)基本医疗保险(含省内生育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办理: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 (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省、州(市)、县(市、区) 4.服务对象: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职工 (2)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职工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城乡居民 (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 5.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6.法定办结时限: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不超过45个工作日 联办取事项中最长时限,不超过45个工作日 7.承诺审批(办结)时限: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超过4个工作日 (2)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超过4个工作日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不超过22个工作日 联办取事项中最长时限,不超过22个工作日 8.是否收费:否 9.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10.是否需要勘验、组织听证、专家评审、检测:否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名称):否 12.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13.是否实行容缺办理:否 14.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对应实施层级的咨询方式(由各地综窗填写) 线上咨询:对应实施层级的咨询方式(由各地综窗填写) 电话咨询:对应实施层级的咨询方式(由各地综窗填写) 15.办理时间:对应实施层级的办理时间(由各地综窗填写) 16.办理地址: 线下窗口办理:对应实施层级的办理地址(由各地综窗填写) 线上平台办理:对应实施层级的办理网址(由各地综窗填写)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 5.《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3号)。 三、办理条件 1.参保人需在转出地缴纳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转移时已经办理停保。 2.参保人需在转入地统筹区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四、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申请登记表。 五、其他 按照云南政务服务网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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