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咪哩乡卫生院红河谷热海卫生室 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 申请人/单位:元江县咪哩乡卫生院红河谷热海卫生室 于2024年 11 月 18 日向本机关提出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 许可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于 2025年 01 月 08 日 作出了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 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元卫医许决字〔2025〕第 010801 号),现予以公开。 元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01月08日 注: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开方式采用元江县政府信息-元江县卫生健康局网页。 元江县咪哩乡卫生院红河谷热海卫生室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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