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主城区2024年四季度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公告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6〕109号)要求,为让县城主城区人民喝上放心水,元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玉溪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玉溪市城市饮用水水龙头水质监测及水质安全状况信息公开的通知》(玉卫计发〔2017〕288号)要求,在2024年11月对县城主城区元江县自来水厂出厂水和末梢水的水质进行了抽样检测,根据抽样检测结果显示:元江县自来水厂出厂水和末梢水所检测的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 元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