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元江县丽源化妆品店 | 个体工商户 | 92530428MA6KBFME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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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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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卫公罚[2023]0003号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元江县丽源化妆品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 警告、罚款 | 元江县丽源化妆品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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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3/10 | 2099/12/31 |
| 元江县卫生健康局 | 115304283560716782 | 元江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 | 125304287380691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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