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
申请人/单位:元江县羊街乡卫生院于2026年6月4日向本机关提出负责人变更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于2026年6月10日作出了负责人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元卫医许决【2026】第061001号),现予以公开。
元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10日
注: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开方式可以采取网络、公告公示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