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卫生健康局对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元江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1-06-25 10:29:28 点击率: 310 【打印】 【关闭】

元江县卫生健康局对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

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7号提案的答复

 

刀建辉、李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住户较多的居民小区建立医务室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当前元江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未有在小区设置医务室的规划。根据医务室设置基本标准:人员方面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至少有一名护士。按照此标准,还存在人员不足的问题。

        为进一步优化并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提高我县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外来人口就医等所带来的挑战,满足公立医院改革、医养结合和多元化就医需求,构建科学、公平、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经过长期发展,元江县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资源逐年增加。截止2020年底,全县共有各类医疗机构118家,其中县、乡医疗机构12户(县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及9家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20家(县城15(含中医诊所备案1)、乡镇5家),综合门诊部1家,民营医院2家,村卫生室76家,学校医务室3家,其它医疗机构4户(元江监狱医院、元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元江县人民医院元江县看守所卫生所1家、急救站1家(归属元江民族医院)),现有病床825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3.67张。共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15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83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人;执业注册护士700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3.12人;其他卫技人员296人;共有乡村医生221人。

元江县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中指出,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元江县将重点完善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乡镇(街道)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另外规划中指出,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疗机构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和特殊医疗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疗机构形成补充。元江县将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具备一定办医规模和办医质量的优质医疗机构;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设立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

通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使区域内卫生资源数量更加适宜,配置更趋合理,布局更加均衡,结构更为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与国民经济社会和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城乡间卫生资源配置差异明显缩小,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元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