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元江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 工作规则制度 为建立健全科学、优质、高效的决策运行机制,更好地履行文化和旅游局工作职责,保证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实际,制订本工作规则。 一、总则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要求与文化旅游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从实际 出发,把握文化旅游工作规律,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 作风,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保持文化旅游系统和文化旅游工作者的政治本色。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决策程序,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 5、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维护团结,维护集体领导权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措施。 2、研究需要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和下发的重要文件。 3、研究确定各个时期全县文化旅游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负责推荐、提名和任免干部。 5、依照有关规定,研究并提出县文化旅游局机关的机构设 置、人员编制等方案或意见。研究决定评先评优、推荐上级表彰人选、奖惩等事宜。 6、研究决定县文化旅游局机关预算、决算,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及物资装备的采购,推进县文化旅游局政务公开制度落实。 7、指导县文化旅游局机关党支部工作,定期听取汇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务公开工作。 8、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成员应自觉主动地接受上级纪委监委的监督,积极支持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9、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原则 1、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对工作负主要责任;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工作,并分别负责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工作。 党组书记作为“班长”,既要善于总揽全局,管方向、抓大事,又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防止“一言堂”;要调动每个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党组成员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对于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组书记报告;对于政策性问题,要认真调研,向党组书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涉及其他党组成员分管的工作,要同有关党组成员商量决定。 各位党组成员对分管的工作要积极主动、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在党组会议中畅所欲言,讲真话、讲实话;党组成员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交流、互相谅解,遇到意见分歧,坦诚相见,及时沟通,自觉维护党组的集体领导,加强班子的团结。 2、党组会议做出的决策,由党组成员按照分工或由党组书记指定党组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党组书记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决策执行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党组成员应当及时向党组书记和党组会议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的决议。如在工作中发现与党组决议不相符的情况,或者需要改变党组决议的,应及时按程序提交党组讨论;在党组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与党组决定相悖的言行。 4、党组会议的内容,除经党组决定需要传达、公开外,与会人员均应严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四、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 1、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与会议议题 有关人员参加相关议题研究。 3、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才能召开。研究决定干部人事任免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 党组成员不能出席会议,应事先向党组书记请假,同时告知办公室。会后由办公室向未到会的党组成员通报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未到会的党组成员可就会议议题提出口头或者书面意见,向党组书记报告并告知办公室。 4、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党组书 记确定。相关股室需要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的议题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由办公室报党组书记确定。 涉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应按照相关的《条例》和规定,在民主推荐、考察的基础上,将党组书记与有关党组成员共同酝酿后向党组会议提名,为党组会议决定干部任免做准备。 5、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之前,应当进行充分酝酿。需要提交党组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会前党组成员之间应加强沟通交流。会前酝酿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党组会议决定。 6、党组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作会议记录,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由主持会议的党组书记签发。会议纪要印发范围视会议纪要内容确定。 7、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党组书记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会议报告。 (二)党组民主生活会 1、党组成员应坚持过好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自觉参加机关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按照上级有关“开好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规定和要求,党组成员认真做好前期学习、谈话、征求意见等相关准备工作,在民主生活会上就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向党组汇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统一认识,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2、党组民主生活会前,由办公室、机关支部负责收集汇总党员群众对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如实转告本人,必要时在党组民主生活会上通报。 3、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应按规定做好会前报告工作,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派员参加。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及有关材料上报工作。 (三)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组坚持和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规定要求。学习时间原则上为每月第二或第三个星期五下午开展,有如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展时可顺延。 2、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中心组集中学习由组长主持,组长不在或因事不能参加时,由组长委托其他党组成员主持。 3、中心组学习内容由办公室按照有关要求提出建议,结合形势和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确定每月学习重点,经党组书记同意确定后组织实施。 4、党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潜心思考,调查研究,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眼于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和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在做好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年至少撰写一篇专题调研文章,每年至少安排两位党组成员为县文化旅游局党员干部上党课。 5、中心组学习要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形式。“走出去”即中心组成员要根据上级要求,按时安排参加学习培训,并主动深入基层作调研和对县文化旅游局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进行辅导等;“请进来”即要有计划地邀请有关部门领导或专家学者给中心组成员授课,以提高学习质量。 6、中心组学习要严格考勤制度。每次学习时由中心组成员本人签到,不得请人代签,不得迟到早退。中心组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或需中途离开时应提前向中心组组长请假同意,缺课的要及时补课,每半年将学习考勤情况通报一次。 五、纪律作风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紧密联系文化旅游工作的客观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决策符合客观实际,把对党负责和对全县文化旅游事业负责有机地结合起来。 2、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党组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应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事先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基层和群众意见,同时要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使决策建立在民主、科学的基础上。党组成员要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与分管股室工作人员谈心交心,深入文化旅游工作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 3、加强对党组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组决议在执行过程中,党组书记应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经常性听取汇报,随时了解和掌握决议执行情况,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以促进和保证决议顺利实施。 4、党组成员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自觉承担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反腐倡廉、廉洁从政各项制度规定,模范遵守党章,信守廉洁自律承诺,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公务活动中接受的实物,严格按照规定登记上交;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政的各种馈赠、礼物。 中共元江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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