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53570100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局机关,下设办公室、执法大队、文化事业股、旅游开发股、4个股室。人员编制为核定编制14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下属3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分别是: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图书馆、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旅游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境内、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大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力度,抓好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和乡镇(街道)文化站的免费开放服务工作,推动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基本建立起以县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 2.加大对文物的保护,开展对县内各级文物的管理保护巡查,有效防范文物安全,提升文物的社会影响和使用价值。建立健全文物档案工作,进一步清理文物、可移动文物档案、上表等。开展对 “市保”、“县保”单位的“四有”工作;加大对“李和才故居”的打造建设和保护利用工作。 3.认真开展好文化惠民活动,提升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的惠民实效,做好群众文化辅导、培训,充分发挥骨干文艺队宣传发动作用。开展至少60场文化惠民演出,新创作音乐舞蹈作品至少两件以上。 4.积极配合县深化改革办,完成元江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改革任务,严格执法,彻底清理文化市场无证经营乱象及僵尸企业;负责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民、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文化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股、旅游股、旅质所、执法大队。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图书馆 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 4.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图书馆 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 4.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年末其他人员2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247,402.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60,026.03元,占总收入的79.7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80,00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6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07,376.80元,占总收入的19.6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44,334.26元,增长22.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1,695.96元,增长1.3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80,00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222,638.30元,增长577.7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非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836,920.86元。其中:基本支出9,698,524.97元,占总支出的75.55%;项目支出3,138,395.89元,占总支出的24.4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53,360.36元,增长19.0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0,409.10元,下降3.49%;项目支出增加2,403,769.46元,增长327.2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98,524.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19,343.20元,占基本支出的96.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9,181.77元,占基本支出的3.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38,395.89元。主要用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各专项工作经费。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发改局拨生态示范项目工作经费89,234.40元、2023年金芒果节日节庆活动经费330,000.00元、发改局拨江东不夜城\果香四季度假区\哈尼梯田建设前期工作经费27,402.00元、建党100周年芒果节活动经费2,800.00元、暖冬经济活动经费140,000.00元、2021年金芒果文化旅游节活动经费13,839.00元、春节文化系列及节日节庆活动捐赠款248,280.00元、公益文化事业发展经费740,901.80元、元财发〔2022〕4号2022年重点节庆活动经费42,295.00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经费119,861.30元、玉旅发〔2015〕40号元江县旅游服务标识系统建设经费51,800.00元、元财发〔2023〕224号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00,000.00元、元财发〔2023〕263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家级)经费25,000.00元、元财发〔2023〕1号重点节庆活动经费150,000.00元、元财发〔2023〕248号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380,000.00元、元财发〔2023〕1号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0,000.00元、元财发〔2023〕614号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300,000.00元、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116,273.93元、民宗局拨抢救文化精品保护资金4,885.00元、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经费145,823.46元、元财发〔2023〕386号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02,321.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59%。与上年相比增加216,285.96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都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646,85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7,363,874.6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682.83元,项目支出1,107,295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9,53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9,539.8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0,637.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0,637.6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5,2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75,29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000.00元,决算为1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决算为1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7.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决算为1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困难仅支付部分“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573.09元,增长250.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26.91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000.00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困难未支付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文化旅游事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考察、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249.99元,比上年减少136,361.41元,下降48.2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9,003.19元,差旅费16,046.80元,公务接待费12,000.00元,其他交通费69,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2,076,027.85元,其中,流动资产1,583,104.34元,固定资产492,923.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099.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2,002.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800535701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4101605205030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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