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元江县水利局 时间:2026-01-23 15:25:31 点击率: 77 【打印】 【关闭】

一、总体情况

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密联系水利工作实际,聚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精度和广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水利领域信息工作质效,以高质量信息公开服务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2条,领导信息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通知公告13条,政府文件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10条,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6条,政务信息公开39条,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结果2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条,水利信息公开制度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县水利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制度和工作要求,畅通接收渠道建设和信息公开。2025年度,县水利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已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对县水利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已在法定时限内反馈行政复议答复书1。经综合研判,元江县人民政府对申请人要求撤销原答复并责令重作的请求不予支持,维持元江县水利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县水利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坚持信息来源“谁分管、谁审核,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促进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发布”程序,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内容的更新和管理,更新发布了《元江县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5年)》《元江县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水利领域工作动态信息、重点领域信息、领导信息及机构职能等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二是配合县政府做好政务公开平台的运维管理,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渠道,细化栏目设置,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元江县水利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安派专人负责“政民互动”回应工作,确保留言回复及时,加强对舆情风险的引导化解工作,搭建水利行业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县水利局不断调整充实元江县水利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政务公开责任利用干部职工大会积极组织开展对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工作培训教育,统一思想和目标,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奠定组织基础二是加强自检自查。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平台无错链、外链或不正常显示情况,确保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行。三是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制定印发县水利局五项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有力有序推进水利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件)

行政强制

0(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4.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水利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府信息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股室(站所)对政府信息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未把信息工作落到实处,对于重点领域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个别股室(站所)公开主动性不,公开缺乏及时性,未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于工作动态类信息,内容局限于完成的规模较大的工程竣工、验收类信息,对项目日常推进、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经验信息挖掘不够,信息体裁单一、时效性不高二是信息工作队伍建设不够。因基层工作事务繁杂,各股室(站所)无专职信息工作人员,信息报送不及时;信息工作要求日益严格,干部职工缺乏系统的信息业务培训,导致各股室(站所)信息水平参差不齐,信息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缓慢。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激发信息工作活力。深化各股室(站所)对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和行动,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水利行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标和任务,调动各股室(站所)积极性,构建完善上下协同、共同推进的信息工作格局。二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信息业务能力。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信息业务教育培训,用好“传帮带”工作机制,创新培训形式,利用干部职工大会的契机召开培训会议,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加强自我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文字水平推动形成重视、支持、参与信息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元江县水利局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工作,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元江县水利局

                           2026123